永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醉驾入刑”相关执法细则工作
时间:2015-11-15 15:24来源: 责任编辑:
5月11日,永州市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会议在道县召开。市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法制办等相关领导及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就“醉驾入刑”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就“醉驾入刑”的相关执法细则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部署了“醉
核心提示:5月11日,永州市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会议在道县召开。市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法制办等相关领导及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就“醉驾入刑”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就“醉驾入刑”的相关执...

5月11日,永州市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会议在道县召开。市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法制办等相关领导及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就“醉驾入刑”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就“醉驾入刑”的相关执法细则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部署了“醉驾入刑”相关执法细则工作。
专题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国玉主持,交警支队纪委书记何彬作了详细的专题汇报,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查处酒驾情况、交警宣传“醉驾入刑”情况。支队长杨运吉简述了支队应对“醉驾入刑”所做的工作,介绍了醉酒驾驶的严重危害以及“五一”以来全国“醉驾入刑”的相关案例,建议公检法各方加强联动,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惩处醉酒驾驶违法犯罪的作用。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畅所欲言,并就在执法判刑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分歧交流了意见和建议,会议主要探讨了以下内容:一是交警执法设备的配备问题;二是取证和证据的保存问题;三是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国文作会议总结,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执法机关严格、准确、全面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并对如何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醉驾对社会的危害,增强严格执行“醉驾入刑”的意识;二是公检法各司其职,严格执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执行好;三是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力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宣传好;四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止因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不到位而引发群众不满。
会上,公检法各部门达成会议共识,对危险驾驶者起诉使用简易程序,以提高办案效率,严厉打击“危险驾车”违法犯罪行为,营造浓郁的“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 ”社会宣传氛围。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曾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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