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郴州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村支两委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顺利进行,永兴县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及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的通知》,把开展农村审计工作当作加强农村党风廉...
为贯彻落实郴州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村支两委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顺利进行,永兴县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及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的通知》,把开展农村审计工作当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完善制度,构建防腐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农村腐败行为的发生。
加强农村审计,使村官不愿腐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通知规定对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要求每年对一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面要达到30%以上,对较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面要达到100%,其中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个以上,农民负担、新农村建设等专项审计100个以上。审计面之宽,审计量之大,让村官想腐败时担心过不了农村审计这一关而不愿腐败。 规范农村审计,使村官不能腐败。为增强农村审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审计工作,一是推行审计公示制。把开展农村审计工作的时间、地点、审计成员和涉及的会计期间等信息公布于众。二是推行审计举报制。把村民反映情况的方式、举报电话进行公开,欢迎群众举报。三是推行审计反馈制。审计完结后,及时召开村支两委会、村民代表座谈会进行审计情况反馈,征求村民意见,扩大村民知情权。审计程序严谨,审计工作规范,铲除了农村腐败的土壤,从而使村官不能腐败。 严查农村审计,使村官不敢腐败。加大农村审计中村官腐败的查处力度,对农村审计中发现的村官腐败行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当事人如数退还给村集体;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严肃查处农村腐败行为,从而使村官不敢腐败。 (永兴县纠风办 李正茂) Tags:促进 开展 农村 审计 党风 党风廉政建设 廉政 廉政建设 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