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感谢你们帮我们追回了工资,不然我们去年半年的汗水就白流了。”刚拿到欠薪的农民工高兴地说。2月26日,蓝山县劳动部门为50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65万余元,并对拖欠企业进行了教育。 据悉,2010年...
“感谢你们帮我们追回了工资,不然我们去年半年的汗水就白流了。”刚拿到欠薪的农民工高兴地说。2月26日,蓝山县劳动部门为50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65万余元,并对拖欠企业进行了教育。
据悉,2010年某路桥公司承包蓝山县某高速公路工程,工程在经过多层转包后,包工头雇佣农民工拉砂石,打隧洞,垫路基,但一直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未付。因临近年关,农民工欲找包工负责人发放工资,但终因找不到包工负责人而作罢。2月9日新春刚上班,蓝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接到了52名农民工的投诉,并及时开通了“农民工索薪绿色通道”。经过劳动执法人员10余次的艰辛调查取证发现,该工程承包方存在未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凭证、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进场农民工花名册等用工资料及农民工工资未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等问题。加上该工程几经转包后,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繁杂,农民工自身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淡薄,所有农民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的约定也只是口头协议。包工头代发工资,农民工拿不出相关考勤、工价单记录等现象,导致农民工工资认定十分困难。但为了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执法人员经仔细核算,多方取证,终于认定了路桥公司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65万余元的违法事实。经过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多次协商调解,最终促使包工单位在2月26日付清了52名农民工工资65万余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利益。 (黄知正 朱建祥 贺海涛) Tags:劳动 劳动部 部门 新春 农民 农民工 民工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