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拖欠工资引纠纷 人民调解巧平息
时间:2015-11-15 15:23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民生在线讯(邓忠宝 文斌华)近日,东安县司法局井头圩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3月,井头圩镇村民周某到本村一砖厂务工,老板廖某口头和他约定底薪每月2500元,超过一定的砖坯数量另外还有提成,合
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邓忠宝 文斌华)近日,东安县司法局井头圩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3月,井头圩镇村民周某到本村一砖厂务工,老板廖某口头和他约定底薪每月250... 湖南民生在线讯(邓忠宝 文斌华)近日,东安县司法局井头圩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3月,井头圩镇村民周某到本村一砖厂务工,老板廖某口头和他约定底薪每月2500元,超过一定的砖坯数量另外还有提成,合同时间至2014年底。但是在做到8月初的时候,老板见周某经常喝酒误工,有一天就责备了他几句,周某就说不干了,由于周某的岗位一时找不到熟手,老板就要求周某上班至8月底,周某不肯,说最多再干一个星期,老板勉强同意。可干了一星期后,周某去拿工资时被告知工资在工头李某手上,让他去找李某取,周某不肯,当时就和老板理论了几句。回家后周某把此事说给妻子听,过了几天,周某妻子愤愤不平地跑到砖厂和老板廖某争吵,到机房将正在生产的电源关掉,造成砖厂停工一个小时。第二天开工时廖某发现电动机损坏,认为这些损失是周某妻子造成的,于是就让工头把周某的工资暂时扣押在厂里。
纠纷发生后,周某和其妻子多次找老板和村委会要求讨回工资,但都没达成一致协议,老板始终认为电机是周某妻子损坏的,光修理费就花了2000元,且认为停了一个小时的电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所以工资就抵押了这个损失不予给付。周某于是向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认真调查后,8月21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抬头不见低头见入手,情理法并用,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由老板廖某将所欠周某的1800元工资如数支付给周某,周某赔偿老板廖某的误工损失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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