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成功化解一起30年前口头约定的山林权属纠纷
时间:2015-11-15 15:23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民生在线讯(邓忠宝 顾小芳)父辈口头约定山林界线,引发下代权属纠纷。近日,这起30年前口头约定的权属纠纷在东安县大庙口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成功化解。 2014年6月,大庙口镇村民唐某将自家种植的杉树砍伐出售,许某知道后认为唐某越界砍
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邓忠宝 顾小芳)父辈口头约定山林界线,引发下代权属纠纷。近日,这起30年前口头约定的权属纠纷在东安县大庙口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成功化解。 2014年6月,大庙口镇村民唐某将自家种植... 湖南民生在线讯(邓忠宝 顾小芳)父辈口头约定山林界线,引发下代权属纠纷。近日,这起30年前口头约定的权属纠纷在东安县大庙口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成功化解。
2014年6月,大庙口镇村民唐某将自家种植的杉树砍伐出售,许某知道后认为唐某越界砍树,双方为界线发生争执。村里做了多次工作都未平息,矛盾上交到镇政府,镇政府转交司法所处理。8月18日,大庙口司法所调解员到山林实地察看并走访了相关知情人。1985年组集体将公有山按人口责任到户,许某和唐某两家所分的山相邻,分山时双方的山林界线是山顶至山脚各取一标志连成的直线为界,但界线中间有两条稍长的石头堆成的石墙不在直线上。其后两家都在同一年进行了植树造林,造林30年来双方都未有异议。当唐某将石墙界线内自家的十余株杉树砍伐出售后,许某称唐某已越界砍树,要求赔偿损失。
经调查,唐某所在组当年分山的界线一般都是山脚到山顶连成直线,从双方争执山地的树蔸所形成的行列与唐某责任山的树蔸所形成的行列一致,可以推测在1985年时双方父亲应当有口头协定,为方便管理,中间部分以两条石墙为界,其余仍以山顶、山脚的标志连成的直线为界线。但当年的当事人一人已故,一人眼瞎,既没有留下文字依据,也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为减少矛盾纠纷,重拾邻里和睦,经调解员反复耐心做思想工作,8月28日双方达成协议:唐某自愿补偿许某人民币800元,双方的山林仍以山脚至山顶的标志连成的直线为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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