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唐建国)“通过学习使我们现在懂得了很多的法律环保知识,晓得了怎样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更学会了如何进一步保护好两个一号工程湖南水利一号工程、目前正在湘江源头建设的涔天河水库扩建工...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唐建国)“通过学习使我们现在懂得了很多的法律环保知识,晓得了怎样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更学会了如何进一步保护好两个一号工程湖南水利一号工程、目前正在湘江源头建设的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另一个是省政府决定实施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的“一号重点工程”。”瑶族同胞、江华瑶族自治县义工林琴珍在培训班结业时高兴地说。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精神和落实《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提高全县环保系统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6月24日上午,江华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环保局牵头在该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举办了新《环境保护法》及两高司法解释培训班,根据该县政府安排,参加培训班的有22个乡镇、江华国有林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同志,各企业家,永州义工协会江华分等社企人员会约150人。 培训班特邀省环保厅湖南省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特聘导师,湖南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特邀顾问,湖南省环境法学会副会长、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陈战军处长授课。培训课上,陈处长为参会人员讲授了一堂生动的环保法制课,陈处长采用“逐项逐款,细化分解、层层剖析、联系实际”的方式,运用自身渊博的专业知识,结合相关环境调查案例,全面解读了“新环保法”修订的背景、亮点。让培训人员明白了“新环保法”是顺应社会各界新期待,解决了环保法律制度的理念滞后、制度过时、处罚过软等问题,完善了环境保护主要法律制度,强化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的环保责任,同时也强化了公民的保护环境的权利和环保义务。同时,陈处长还紧密结合当前环境污染事故频发态势,全面分析环保部门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企业主们的新环境责任,他通过列举具体案例来进一步强化我们的法制观念,提高环境执法人员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准确把握当前环保行政执法方面存在问题和风险,自觉规范执法程序,预防出现监管失职;也给我们企业主们敲响了警钟,增强了环境责任紧迫感,促使企业主们合法生产,合法排污,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提高保护意识。 “今年是我县积极落实《大气污染法》及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为了使普法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江华县环保局组织编写了新环保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及“两高”司法解释培训读本5万余本,并把《读本》分发到全县各行各业,为构建和谐都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据江华县环保局局长周贵生介绍,江华环保部门围绕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大力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新环保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及“两高”司法解释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在全县已经掀起了一阵“环保风”。据统计,截止6月底,该县在开展新环保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及“两高”司法解释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和法律资料3万多本(份),进行法制宣传讲座30多场次、广大干部群众受法制宣传教育超过30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宝镜村现已入围“湖南最美村落”单位,大圩镇宝镜村古民居是至今保存完好的已有300多年历史的瑶族古民居建筑群。神州瑶族文化博览园规划方案汇报会在江华召开。湖南水利一号工程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都在我们瑶山火热建设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懂法护法。”培训班结束后,培训人员纷纷表示将继续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法律条款,约束自己的行为,将法律准确运用于实际工作中,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瑶山绿色生态环境。江华县环保部门表示要在全县上下多形式、多角度对新《环境保护法》和《两高司法解释》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提升全县人民的环境保护责任和意识;环保部门同时将以学习新《环境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更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更有效地保护好全县的环境。 “全力打造东方莱茵河之梦,重现潇湘源头湖南涔天河漫江碧透。”据悉,本次培训班的顺利开班,也得到了永州市飞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广大瑶山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参与。本次开展的环保护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将法律知识送给企业机关千家万户,更受到了瑶族群众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