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4年以来,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院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及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并结合该院实际... 2014年以来,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院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及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并结合该院实际,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尚,无一人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抓好宣传教育,将《规定》落到实处。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定》,将规定的具体条款熟记于心,做到心中有数;党员领导干部更好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从严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民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2014年2月23日该院干警刘某的母亲90寿诞,他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大操大办喜庆事宜,一切从俭,不讲排场,不比阔气,树文明新风,他没有告诉任何亲朋好友,亲戚和村里乡亲父老自愿前来为老人家贺寿,他和家人就免费请亲戚和村民吃饭,不收任何礼金和礼品,受到亲戚和村民的好评和高度赞扬。 二、制度完善到位。该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等宴席,一律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院党组领办理婚丧喜庆等宴席,一律向市院和县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强调不准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或委托他人等方式邀请自己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严格控制宴席规模和车辆使用,公车一律不能出现在婚丧喜庆场合。 三、加大监督力度。该院纪检监察室负责规定的贯彻落实,做好监督工作,发现苗头及时制止。2014年2月初,检察官唐某的儿子娶媳妇,开始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了婚宴请柬,该院纪检部门知道后对他进行了提醒,他马上取消了宴请单位工作人员的酒席,只请了自己的家属进行庆贺。 (作者:刘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