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根据湘乡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湘乡市国税局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税收风险级别较高的行业纳税人和个体纳税人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此次检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根据湘乡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湘乡市国税局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税收风险级别较高的行业纳税人和个体纳税人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对象主要有: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制革企业、粮食加工企业、茶叶加工企业、明胶生产、肠衣加工及其他使用收购发票企业;生产经营免税货物的农业合作社;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股权转让及资产转让企业,总代理总经销户等。检查时限和内容为上述纳税人2013年元月1日至2014年6月底的税款申报、缴纳情况及发票使用等情况。有重大问题的,要追溯到以前年度。对今年已进行稽查和纳税评估的纳税人,原则上不纳入检查范围,但如有重大偷税嫌疑的,要列入检查范围。
在检查中,对拒不缴纳税款或未按规定时间主动申报的纳税人,由税务部门给予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处罚,有偷税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处以税款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未按规定自查,自查与调查不一致,差距较大的,在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偷税嫌疑的,不配合税务机关进行专项检查的,一律移送稽查进行专项查处和重点打击。
同时,该局还严明了工作纪律,严禁检查人员接受纳税人吃请;严禁税务人员为纳税人说情、打招呼;严禁检查人员借检查之机,向纳税人索、拿、卡、要、报;严禁检查人员泄露纳税人信息和税收检查方法。如有违者,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作者 谭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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