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怀化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彭章南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一案。该案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彭章南是《监察法》实施以来怀化市首例被监察委实行留置的犯罪嫌疑人。 公诉机关认为,彭章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共计278.592万元,数额巨大;以虚开发票报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40.9973万元,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共计15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彭章南受贿、贪污、行贿的证据,彭章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彭章南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辩护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清源五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