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李旭瑞)2月26日晚,杨某某与朋友一起喝酒(称其一人喝了近两斤米酒)。喝酒后在与朋友赶去KTV唱歌的路上,听闻同行的朋友廖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在廖某某已经送往医院的情况下,杨某某赶到现场质问司机吴某某,因吴某某的妻子张某某说了一句“事故已经发生了,我们也已经报警了”。杨某某自觉对方态度傲慢,趁着酒劲将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司机吴某某打了几拳,张某某上前劝阻也被打伤,过程中,吴某某等人并未还手。
吴某某等人报警后,110巡警赶到现场,准备将已醉酒的杨某某带离现场进行调查,杨某某自认对方有过错,帮朋友出出气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巡警这是小题大做,事出酒后更是心存侥幸。在巡警多次要求其配合执法的情况,杨某某借着酒劲撒泼耍浑,抗拒执法,执法过程中致两位民警轻微伤。杨某某现因妨害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在审讯室中,杨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现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办案民警反映,近期本县境内发生多起暴力抗拒民警执法的情况,多起案件已立案侦查。近期公安机关准备组织专门力量,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检察官提醒:公安机关负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公民有配合公安机关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文中的杨某某抱着所谓的“情理之中“的侥幸心里,恣意妄为,殊不知此举已触犯法律。现实中,为逃避处罚,故意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拒执法屡见报道,事实上,所谓的侥幸,不仅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反而会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根据刑法18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