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洪江市公安局安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阳、李某河,为受害人追回全部损失16800元。 起因 无知店员偷来一条“16800元”的草鱼 金秋十月,正是鱼蛙长膘的季节,家住洪江市硖洲乡稔禾溪村的村民黄某和刘某看着村里有人每晚打鱼捕蛙收获颇丰,甚是羡慕,两人寻思着哪晚也去收获一番。10月21日深夜,黄某邀上刘某一起去其上班的某农家乐玩,想着顺便到附近的田埂里捉几只牛蛙,可经过走廊时,黄某发现旁边的池塘里有很多鱼,便建议捞一条吃。两人偷捞了一条两三斤的草鱼,正打算继续去寻找牛蛙,却被农家乐老板的弟弟段某发现了两人的偷鱼行为,段某随即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当场对黄某和刘某进行批评教育,黄某作为农家乐员工,监守自盗,属于侵占行为。黄某当场认错,并给老板李某阳打电话表示认错。 本以为此事已落下帷幕,谁知10月22日16时许,安江派出所再次接到报警,报警人黄某称其因偷了一条草鱼,被敲诈了16800元。 解疑 民警揭破案件层层困难 偷鱼人变成受害人,案情的突变让民警感到蹊跷不已,带着种种疑团,民警再次来到现场进行调查。村民黄某、刘某急切向民警陈述两人因偷捞草鱼,被自称农家乐大股东的李某河以要告发报警为由敲诈了16800元现金。 经过一系列调查、旁证,民警终于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21晚李某阳接到电话得知黄某、刘某偷了草鱼的事情后,第二天一早,便请李某河以股东的身份跟黄某、刘某谈判,自己则在人前扮演和事老,企图要16800元赔偿金额。当天下午,黄某、刘某因害怕李某河向公安告发其偷鱼行为,影响名誉,最后还是要罚款,慌乱、情急之下将16800元凑齐交到李某河手中,李某河随即将钱全部交给李某阳。 侦破 无视法律者均将自食其果 案情似乎已经很明朗,然而李某阳面对民警讯问却并不配合,采取拖延消极态度企图与民警耗着。办案民警耐心的向其讲明案件的严肃性,并劝其积极配合,主动偿还受害人损失,争取从轻处理。在民警多次解释教育后,李某阳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积极交代了自己敲诈勒索受害人黄某、刘某的详情,并主动将16800元偿还给受害人。 目前,嫌疑人李某阳、李某河已被洪江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村民黄某、刘某也因不告自取的行为被公安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 (供稿:范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