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永兴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随着永兴县便江街道碧塘村龙形组和七组的村民代表分别在《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一起历经12年的林权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永兴县自然资源局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积极化解群众的各类权属纠纷,把“窝心难事”办成“暖心实事”,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2010年,便江街道碧塘村七组村民与本组村民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后,便江街道碧塘村龙形组村民发现七组村民越界开垦,于是在2012年向原便江镇人民政府提出山林界线纠纷诉求。永兴县林业局和便江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林管站多次协调未果。期间,村民多次到信访部门进行重复信访,引发较大社会影响。该起纠纷案移交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后,该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工作人员通过“摸、劝、促”三步,循序渐进调解双方矛盾。 一是“摸”清案情。对双方当事人以及第三方——原碧塘榕禄煤矿补偿协议知情人和碧塘村枫木山组村民进行了多轮多人次的调查谈话。同时启用无人机、高精地图、ArcGis软件等科技手段对争议林地进行全方位的测绘绘图。组织双方代表现场指界实地调查,划定争议范围,充分掌握了该起纠纷的起因、过程以及双方的分歧焦点等情况。二是“劝”消情绪。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该案经办人员充分尊重双方意愿,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采取“上门谈、预约谈、开会谈”等方式,引导双方打消对立情绪,以和为贵,促使双方当事人及时调整预期目标。同时结合调查取证材料,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典型案例,消除当事人的认识误区。三是“促”和解。待条件成熟后,结合实际,发动街道办、村组等多方力量,促使双方各自作出让步,逐渐缩小双方之间的分歧。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明确了各自权属界线,该起纠纷彻底被化解。 ![]() (图为工作人员召集纠纷双方现场指界)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探索山林纠纷矛盾化解机制,加大山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受而不理、调而不处、久拖不决”等问题,用心用情化解林权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作者: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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