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长沙市纪委了解到,2016年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纪律审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强化和巩固对“不敢腐”的震慑。2016年共立案2030件,结案2039件,处分2024人,比上年分别增长15%、10%、10%,查处县处级干部47人。 据了解,长沙运用“四种形态”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衡量标准和具体抓手,制定谈话函询工作操作细则,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讲评,对落实不力和“零报告”单位及时约谈。2016年,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1979件(次),提醒谈话52918件(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461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4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47人。“四种形态”的运用,层层筑牢纪律防线,实现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 既“打虎”,又“拍苍蝇”,市纪委先后严肃查处了市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熊慈明,芙蓉区原政协主席王功长,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唐纽雄,市疾控中心原主任陈发明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彰显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全市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共立案58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8人,追缴违纪资金116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04.8万元。 (三湘都市报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段懿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