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1年9月7日,章某、缪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案金额超千万,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也是目前长沙市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章某、缪某,系浙江籍母女...
2011年9月7日,章某、缪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案金额超千万,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也是目前长沙市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章某、缪某,系浙江籍母女,2009年10月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长沙,并马上被带去搞传销的人家里了解生意、听课,被“洗脑”后,章某当即交会费69,800元加入了“阳光工程”,又称“1040工程”组织。该组织规定当组织成员做到其直接发展的下面三条线的四个层级的人,均有高级业务员,即“出局”的程度时,可获得1040万元的收入。
因诱惑巨大,章某在加入组织后,随即发展了下线其女缪某等人,并伙同缪某等人以发展人员为手段,在长沙岳麓区某小区,发展人员组成传销团队,“拉人头”交会费入会。被发展人员以缴纳3800元到69800元不等的投资款的名义加入该组织。
被发展人员缴费后,即获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从中“抽水”的资格。同时,按照发展的人员数量获得不同职位的上下线关系。根据不同职位,下线人员每发展一名缴纳入门费的对象,上线人员按“五级三进”的模式进行奖金分配。
据警方调查发现,章某是该传销组织的高级业务员(俗称:“老总”),发展份数达600份以上,通过其发展的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在2,000,000元以上;缪某系章某的下线,是该传销组织的申购主管,负责管理多个“家庭”约200人左右的传销资金,收取往来及参与人员的申购手续办理。“老总”缪某负责收取的资金有332笔,共13,884,621元。
案发后,望城区公安局冻结了被告人章某、缪某涉案传销资金,追回了5,279,295.13元。
在庭审过程中,当问及如何能获得1040万元的收入时,缪某称她的高层说到了“老总”的级别就可以每月获得固定分红,组织有专门的的财务系统进行管账。但作为“老总”的章某称其从未获得过这笔收入,缪某也证实了该说法。
当问及同组织的朱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抓捕,章某知情为何未停止其活动时,缪某辩解说,自己一直认为她所参与的活动“利国利民,而且能给家庭带来收益,还能为国家增加税收”,至于有成员被抓,“高层说这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因为该工程发展太快了,需要放慢脚步”。
做最后陈述时,被告人章某声泪俱下,后悔自己行为给家人,尤其是被自己发展为会员的亲生女儿带来的灾难,恳请法官能对自己和女儿予以轻判。 针对此案,检察官提醒市民,面对诱惑一定要提高警惕,莫被虚无的利益冲昏了脑,世间没有免费的午餐,“利国利民”的外衣下或许是祸国殃民的实质。
(作者:曾向红、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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