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关于重申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 近日,有媒体报道长沙多家补课培训中心的学生,是被自己的老师“卖”给培训学校的,班主任每年能拿10万-20万“人头费”,年级主任与校...
昨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关于重申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
近日,有媒体报道长沙多家补课培训中心的学生,是被自己的老师“卖”给培训学校的,班主任每年能拿10万-20万“人头费”,年级主任与校长能拿到30万-40万/年回扣,有培训中心每年送给老师的回扣费用达一千万。 对此,长沙市教育局昨日下发《关于重申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不仅重申各项教育教学秩序,还要求各校立即开展自查,市教育局也将展开明察暗访,一旦发现违规的学校和教师,将最大力度地处理,绝不留情。 变相补课、强制培训违背教师道德 近年来,市教育局先后下发了多个文件,保持了对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等行为的高压势态。 目前,学校内的违规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学校变相组织补课,教师诱导、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公办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以及在职教师进行家教家养等现象仍然未根绝。一些学校与民办培训机构联合,假借民办培训机构的牌子,动员、组织学生成建制地在校外租赁场地进行收费补课,有些甚至就是为了赶进度而上新课;一些民办培训机构趁着学校内禁止补课之机,为了招揽生源,请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出面宣传,动员学生到这些民办培训机构缴费补课,并且给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送招生“回扣”;一些教师违规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组织学生进行家教家养等。 这些做法,严重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宗旨,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以及家长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教师违规,学校难辞其咎 公办学校违规组织补课、违规收费、将公共教育资源出租或出借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协助民办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的,将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年终绩效考核“一票否决”的处理。 民办培训机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教学点、擅自增加或更改培训项目、与公办学校联合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或者上新课、进行虚假宣传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黄牌警告、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媒体公示三年内不得重新申办等处理。 公办学校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补课宣传,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取消晋职晋级资格、缓聘直至解聘,对于收受招生“回扣”,涉及违法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学校对教师违规违纪行为监管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将追究学校及领导责任。 市教育局重申规定 举报电话:84899742,市教育局将采取专项检查、举报事项检查和随机检查等方式明察暗访,一旦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将从严处理。 严禁中小学成建制补课。各校不得组织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或上新课,也不得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补课,不得为民办培训机构招生、宣传提供便利。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或者以“基金会”等形式收取赞助费。 严禁将公共教育资源出租或出借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 严禁民办培训机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教学点,擅自增加或更改培训项目。 严禁民办培训机构假借与全日制学校招生挂钩的名义或者以名校教师授课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严禁公办学校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 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 Tags:老师 长沙 长沙市 教育 教育局 重申 变相 补课 培训 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