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安排财政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助全市30000亩水面...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安排财政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助全市30000亩水面(约10000处)山平塘清淤扩容工程项目建设。
一、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山塘扩容在1千立方米以上至10万立方米以下,且以农田灌溉为主的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程序 全市范围内的农民合作组织,村组集体,根据自愿投工投劳建设,按照"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原则,自登报之日起至2010年11月15日向所在乡镇水管站申报(各区直接向区农林水局申报),县(市)、区水利局、财政局对乡镇水管站汇总上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按有效合理和集中连片原则编制实施计划,并向市级主管部门申报,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在《长沙晚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主管市长审定后下达资金。 三、工程建设标准 以泥浆泵清除淤泥为主的,淤泥清除干净,须见塘底(自然土);以挖掘机清淤为主的,淤泥清除干净,须见塘底(自然土),塘堤内、外坡整修至稳定边坡。 四、补助标准 本次山平塘扩容建设费由市、县及受益对象共同筹集,市级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山平塘清淤扩容的设备租赁费、电费、油料费、机手工资、技工工资、材料费、材料运输费等。 市实行定额补助,按山平塘清淤扩容工程项目按水面每亩补助1000元。(每处平均约补助3000元)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工程基本情况表(工程地点、建设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效益); 2、山平塘清淤扩容工程建设计划申报表。 表格下载地址:www.cswater.gov.cn Tags:农村 扩容 建设 项目 申报 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