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长沙市民乱倒垃圾、粪便、废油和污水,面积若不超过1平方米,只要及时清除补救,处罚不超过250元;面积超过1平方米,一般情况下罚款不超过1000元。而在“裁量权基准”未执行以前,处罚底线为50元,最高可...
长沙市民乱倒垃圾、粪便、废油和污水,面积若不超过1平方米,只要及时清除补救,处罚不超过250元;面积超过1平方米,一般情况下罚款不超过1000元。而在“裁量权基准”未执行以前,处罚底线为50元,最高可达2000元。
近日,市城管局开始全面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今后,城管执法人员在对具体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确定处罚幅度时,都需要对照这份权力清单,按照“裁量权基准”进行标准化操作。这部裁量权基准已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市政道路等方面执行。 乱扔动物尸体罚款不超过千元 根据行政裁量权基准,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对具体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确定处罚幅度时,处罚标准可分为五档,其中情节最轻的属“特别轻微违法行为”,城管人员只对执法对象进行批评教育,免于行政处罚;轻微违法行为则处法条设定的罚款金额最低限,一般违法行为处以法条设定的罚款金额最高限一半以下(含一半),最低限(不含)以上,取整数;而在严重违法行为中,处法条设定的罚款金额最高限一半(不含)以上,最高限(不含)以下,取整数,特别严重违法行为,处法条设定的罚款金额最高限。 例如在“乱扔动物尸体”一项中,处罚依据是《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43条,应责令违反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清除干净等补救措施,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以前罚款上限为2000元,但在执行裁量权基准后,执法基准为“一般违法行为”,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对该项行为的处罚不超过1000元。 此外,该裁量权基准还规定,法条设定的罚款金额最低限不明确的,按法条设定的罚款金额最高限的10%计算。 未满14岁不予处罚但需教育 在裁量权基准中,还对免予处罚的条件作出了规定。“虽然免予处罚,但不免除批评教育、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等措施。”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其中,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对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行为,市城管局则表示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处罚还包括: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虽已实施但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合城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残疾人、下岗人员、生活困难户实施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等情况。 从重或顶格处罚分别有规定 对于在执法过程中,有直接故意行为,或产生严重后果的,甚至屡罚屡犯等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将对违法人从重处罚。市城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屡罚屡犯”是指行政相对人被批评教育或处罚后6个月内再次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而从重处罚的行为还包括: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妨碍调查取证的;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的;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等。 对于违法行为的方式或结果危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抗拒检查,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对投诉人、举报人或者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则实行顶格处罚。 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应根据违法情节,参照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形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建议。其中,在“特别轻微违法行为”和“特别严重违法行为”基准作出处罚建议时,必须在案卷材料中提供确凿的证据,还需报大队审批,若条件不符,还需将案卷退回中队重新作出处罚建议。而对于执法对象各自独立的多个违法行为,应当对每个违法行为分别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 唐群雄 杨人) Tags:长沙 长沙市 城管 公布 权力 清单 违法 法人 将从 从重 从重处罚 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