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职责,也是学校的法定义务。为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7月5日下午3时,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国斌,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郭传洲等一行6人到县三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工作。并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政教处工作人员以及部分班主任、青年教师代表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座谈。
![]() 座谈会上,永兴三中校长欧乐平向检查组汇报了该校近几年的发展以及学校在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的一系列工作。教师代表也结合自身的工作畅谈自己的做法与建议。 ![]() 李国斌在会上讲话,对县三中近几年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学校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得很不错:一是能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要求,在规划上、实际工作中真正做、真正抓、真正管,学校近几年师生犯罪率为零,心理咨询工作开展得好,处理学生与家长矛盾方面恰当,师生的思想统一到了“校委会”的工作安排部署上。二是能够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村支两委以及派出所、市监所等职能部门的支持,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上成效显著。三是内部管理上了台阶,师生之间的交流、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交流顺畅到位。 李国斌给县三中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涉及到管理层次上还要多做思考,工作上还要专细;二是还需要紧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联系网络诈骗、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多开展一些活动。 座谈会结束后,检查组深入学校政教处、心理咨询室查看了有关档案资料,并给出“思想上高度重视,制度上相对完善”的评价。通过细致检查,高度肯定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希望能够再接再厉。 (供稿:永兴三中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