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个人文学爱好网-湖南民生在线-湖南民生网-湖南民生在线网

当前位置: > 地 方 > 常 德 >

汉寿县法律工作者彭某将多领的3万多元法律援助补贴退了

时间:2020-09-02 09:38来源:三湘风纪网 责任编辑:刘艳
  “既然是违反相关规定,多领的补贴我愿意退!”不久前,汉寿县法律工作者彭某主动来到该县司法局,退还了2018年超标准领取的3万多元法律援助补贴。
 
  彭某领取的法律援助补贴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领取的补贴会在两年后主动退回?这要从汉寿县开展的第六轮巡察说起。
 
  2019年10月,汉寿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该县司法局展开巡察。在查阅法律援助案卷时,一笔4.5万元的法律援助补贴支出引起了巡察干部的注意。连续30本案卷,内容高度相似,分别是30名农民工向汉寿县某木业公司讨要薪资报酬,而领取补贴的均为同一个人——法律工作者彭某。
 
  这30本案卷是不是同一件事?如果是同一案件为什么要分别立案?按照一人一案的标准领取补贴是否合规?巡察组干部心中生出了一连串的疑问。
 
  为了弄清楚事实真相,县委第三巡察组来到县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
 
  “请你介绍一下法律援助的相关政策。”巡察组干部开门见山。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工作者,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作为政府主导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案件办结后,法律工作者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领相应办案补贴。”县法律援助中心吴主任对政策娓娓道来。
 
  “法律援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巡察组干部继续问道。
 
  “我们遵照的是《湖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仲裁(含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每个案件可以按照1500-5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对于共同诉讼,以一个案卷为基础计算补贴,每增加代理一个受援人,增加补贴300元,但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个案件的补贴总数。”
 
  “彭某办理的这批案件你是否清楚?”
 
  “这批案件是在我任职前发生的,但大体情况我还是了解。这批案卷的诉求人都是农民工,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当时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彭某承办。案件办结后,彭某按照30个案件、每案1500元的标准申领了办案补贴。”
 
  对同一被告提起诉讼,诉讼理由相同,明显属于共同诉讼的范畴。按照省里的规定,除一名主受援人外,其余29名受援人,只能按300元每人的标准核发补贴。巡察组最终认定县司法局对该法律援助案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执行国家法律援助政策走样的问题。
 
  2020年5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对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会,会上巡察组将该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整改。
 
  “这30起案件虽然被告是同一个人,但每个原告的诉求还是有些差异,而且法院在执行时也是一一进行立案。这是一起为农民工维权成功的典型案件,案情非常复杂,过程曲折,作为办案人付出了很大的心血,而且申领补贴时也仅是按每案1500元的最低标准。”刚开始,彭某对于要求退还多领的补贴并不理解。
 
  “作为法律工作者,行使扶弱济困的社会责任,非常值得肯定,但我们不能突破制度要求。这些案件的诉讼理由相同,被告也相同,属于共同诉讼,至于基础案件的补贴标准,可以视案件性质合理考虑。”工作人员耐心地解读政策。最终,彭某认识到了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
 
  经过客观评定,认定该案件的基础补贴标准为5000元,加上另外29人每人300元的补贴,彭某还应退还31300元。
 
  当下改只是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其中一环,如何防止今后发生共性问题?在补贴发放标准上如何精准把握?县委第三巡察组要求县司法局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的结合文章,整章建制及时堵塞漏洞。随即,该县司法局对近三年的法律援助案件全面展开自清自查,同时,修订完善了《案件评查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细化评查打分标准,根据评查结果核定补贴的发放标准,杜绝和防止补贴发放随意化的现象。(汉寿县委巡察办  蒋序铮)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湖南民生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湖南民生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但请注明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2、非湖南民生在线作品均来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发邮件至fzpd2008@126.com邮箱进行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删除。

顶一�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