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不是要违法乱纪,不是要去损害国家利益,明知违法之事,还以为可以瞒天过海,真是罪不可恕!”如今,谈及自己的所作所为,湖南省湘潭市原国土资源局岳塘国土分局局长周湘勇悔恨不已,却已然太迟。(7月22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受到别人的帮助、恩惠想着报答,饮水思源、知恩图报这本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推崇。从“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报父母养育之恩,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报他人的相助之恩;从姜子牙感念文王的知遇之恩,助其子武王建立周朝,到韩信送漂母千金以报其一饭之恩……这些,折射出的是人性的道德光辉,它以人性为支撑,是个人的道德行为,当极力传承与发扬光大。
但如何感恩,却大有讲究。一旦领导干部感恩观弄错了,将恩德衍变为权钱交易,利用“公权”报“私恩”,必将走向违法违纪的深渊。戴某不辞辛苦寻名医搭救自己大哥一命,周湘勇便将其视为“救命恩人”,知晓“恩人”难处后,不惜多次挪用公款为其排忧,致使资金“窟窿”无法填补,事情败露,不但自己丢了“官帽子”,戴某也因此“锒铛入狱”。所以说,“私恩公谢”,于人于己,有百害而无一利,于国于民是更大的祸害。
知恩图报本没有错,错就错在不该混淆公私界限、触碰法纪红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夫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党员干部从走上岗位那一天起,就面临着公与私的考验。如果打着“还人情”的幌子“私恩公谢”,看似是用错了方式,本质上是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出现了偏差,把感恩、情义之类的感情筹码置于天平的一端而为之倾斜。党员干部既要讲感情,更要守底线。人情外衣包裹下的不一定是温情脉脉,也有可能是违法违纪的深渊沼泽。任何“私恩公谢”的做法都会沾上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化公为私的嫌疑而玷污了“感恩”的美誉,从而损害的是群众利益,践踏的是法律尊严,影响的是社会公平正义。
那么如何处理“私恩”和“公权”的关系呢?毛泽东早已给出了答案,身居显位却不念私情,主掌国权而不报私恩。他曾在组织农民运动中被湖南军阀赵恒锡抓捕,危急之中,当地农民郭士逵救其于险境。新中国建立后,郭士逵因生活困难致信毛泽东,请他在外省安排一份工作,毛泽东却复信委婉拒之。是毛泽东不念旧情、知恩不报吗?当然不是,那是因为毛泽东不想动用他的权力“私恩公报”。
“要公私分明,不拿原则换人情。”人情是小节,法纪是大义,切不可因小失大,更不能损公肥私。因此,党员干部无论身居何位、身在何处,都应保持心底无私,不为私欲所动,不因私情所困,不受私利所惑,筑牢防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莫“私恩公谢”。(蓝山县纪委监委 郭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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