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堂堂省委办公厅的红头文件竟然作了烟草公司的广告。山东某烟草集团的一种新品香烟的广告中部赫然写着“山东省接待用烟”,同时在广告的右下角,大约有1/4的画面,山东省委办公厅的一份文件被原文贴印在广告图案上... 堂堂省委办公厅的红头文件竟然作了烟草公司的广告。山东某烟草集团的一种新品香烟的广告中部赫然写着“山东省接待用烟”,同时在广告的右下角,大约有1/4的画面,山东省委办公厅的一份文件被原文贴印在广告图案上,这份文件称,同意该品牌的卷烟作为山东省接待用烟,落款为山东省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5月18日《经济参考报》) 打出“山东省接待用烟”的招牌,其用意大致有二:一是提高该品牌香烟的档次与品位。当官的都抽这种香烟,可想而知,不论用这个香烟送礼,还是用这个香烟招待人,都不会降低身份;二是规范了政府部门接待用烟的范围。政府机构的接待用烟,只能选择这种品牌,选择其他更好的烟是“腐败”,选择其他差的烟是不执行上面的精神,或曰“有令不行”。这顶“帽子”是大了点,不过,红头文件明确“接待用烟”还能有什么其他意思? 据称,这类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如果真是如此,那这则广告是怎么立在济南街头的,有关方面是如何尽到审查、管理责任的呢? 作为商家或企业,怎样做广告,怎样使广告产生轰动效应,只要不违反相关法规,商家有自主权。但是,扯一块省委办公厅的红头文件作大旗,用“官本位”转变人们的思维,用“官本位”代替商业化竞争手段,用“官本位”垄断某个领域的消费,这与现代商业文明和竞争是不相融合的。政府插手其中,更显示出了弱化市场竞争、对商业拔苗助长的幼稚。 山东中烟工业公司营销中心的基先生讲,“这种做法已经不是新闻了,行业内经常这样操作。”这话倒是提醒了人们,诸如“市政府接待专用酒”、“至尊××——厅局级的享受”等广告用语,都免不了与政府官僚密切联系。山东省委办公厅红头文件上了烟商广告,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类广告堂而皇之地进入人们的眼球,只能说明商场的“官本位”意识挥之不去,是谁的责任也是一目了然的。 (作者:卞广春)Tags:卞广 广春 春接 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