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公布了一篇扶贫报道。介绍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叶枝镇梓里村的17户村民,收到了6年前未足额发放的当归种植扶持资金。与此同时,涉案的梓里村村委会原主任和学光因套取、截留当归种植产业扶持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就是一起典型的侵占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当然,这类“微腐败”问题在我们身边也并不少见。有的“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有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有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有的“执法不公瞒上压下”;有的“目无法纪胡作乱为”……
表面看,“微腐败”是“微”,实质上,它却是“腐”。往往一开始涉案的金额较小,有时候也只是收了一两条烟、吃了一两顿饭、贪污几百块钱,但随着时间的延长,就演变成了数额惊人的贪腐犯罪;同时由于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扶贫资金分配、农村低保评定等一系列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事务,群众的感受更为真切,反感也更为强烈。久而久之就会“蝇贪泛滥”,变成“大祸害”。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微腐败”看似微不足道,却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着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治理好“微腐败”,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维护,更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落地。
其实,之所以产生“微腐败”,一方面是侥幸心理作祟,有的干部自认为手段高明,无影无踪;一方面是心理失衡,有的看到别人搞“小腐败”,便心理失衡、按捺不住;然而,不管是哪种原因,说到底,还是因为心中没有装着人民群众,宗旨意识退化、责任意识淡薄,只求自己光鲜,漠视群众疾苦。
除掉群众地里的“微腐败”,就要“无微不至”。要伏下身子,多倾听群众的声音,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在细节上多做文章。既要盯住作风顽疾、“蚁贪”“蝇贪”等问题一抓到底,形成震慑;又要加强各方面监督,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形成“苍蝇一飞人人拍”的态势。这样,又何愁贪腐不肃、风气不正?(雁峰区纪委监委 谭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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