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约束力小了、戒备心弱了,心魔便开始逐渐活跃起来,兴风作浪,乃至主宰了我的思想和行动,使我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泥沼不能自拔……”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山东省东营市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霰景亮,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经查,他违反了四项纪律,且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2019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2月,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据悉,霰景亮被控单独或伙同亲戚索取、非法收受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700多万元,在腐败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巧妙”的“障眼法”,如利用职权,通过低价预定、拖欠房款、升值后原价购买、转手赚取差价的方式,短短四五年时间就获利近千万元,再比如将违纪违法所得的现金、美元以及购物卡等全部交由其会计出身的妹妹代管;将在青岛、云南等地的房产以及在企业的投资等都落在了非“霰”姓亲戚名下。但这些“障眼法”实则是自欺欺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结果一定是“鸡飞蛋打一场空”。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当下,总有一些人费尽心思、绞尽脑汁使“障眼法”。近年来查处了很多类似的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低价购房、有的向老板或管理对象“借”车“借”房、有的巧立名目套取补贴资金,大肆收受贿赂等等,说到底,是通过出让手中的公权力,向管理服务对象“赢”来“私利”。我们必须看到,无论是使出怎样的“招数”或“障眼法”,都遮不了犯罪的丑陋,掩不了违纪违规的事实,也逃不了法纪的惩处。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管理对象之所以愿意与党员干部一起“演戏”,无非是看中党员干部的职位、手中的公权力。而党员干部若是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也必然面临跌落“陷阱”的风险。纵观此类案件,许多党员干部并非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被自己的贪欲绑架,成为金钱的奴隶,以公权谋私利,从“人民公仆”变成了贪婪的“收银员”,还幻想用“障眼法”蒙混过关,自我麻痹,以图心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以“权”换“财”,必将人财两空、身败名裂。一切想用“障眼法”瞒天过海者,终究逃不脱党纪法规的制裁。作为党员干部、人民公仆,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思想防线,不给贪腐任何借口和机会,只有这样才对得起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