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前女友一毕业就要分手,聚餐时又频频“怠慢”自己,这让在读博士生高武很不爽,饭后便将前女友暴打一顿。前女友一气之下,坚决不同意检察院的调解,誓要追究高武的刑事责任。最终,高武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 前女友一 聚餐时受到女友“怠慢” 暴打一顿后带到旅馆 酒过三巡,同学们都渐渐散去,高武在教学楼的台阶处将姜翠拦下质问:“为什么和我喝饮料?”姜翠一言不发,表情冷淡,高武则怒气冲天,借着酒劲一个巴掌扇了过去。 姜翠没有一点防备,一下子摔倒了,随后又遭到一顿暴打。“他打了我有半个小时,揪着我的头撞地板,踢我的肚子,打我的眼睛。”直到姜翠流血了,高武才冷静下来,停止了殴打。 当晚,姜翠被高武带到一家小旅馆。“到了那里,我给姜翠倒了一杯水,然后我们一人一张床休息了!”高武事后说。而姜翠却说,当晚高武对她进行了“伤害”。 第二天,趁着高武出去买早点,姜翠回到了学校,让导师带她去医院治疗。医院诊断,姜翠的伤为“外伤致其面部软组织挫伤,双眼挫伤,右眼出血等”。 治疗过后,两人决定协商处理此事。在双方家长的要求下,学校提供了一个场地,让他们自行调解。“姜翠的父亲说,培养一个孩子不容易,要求我们不要处分高武,只要他赔偿医疗费就可以了。”一个知情老师说。 第二天,高武把七拼八凑的7万元打到了姜翠户头上,随后离开南京,但让姜翠没想到的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还经常遭到高武的电话骚扰。 2007年2月,公安机关对此案正式立案调查,并对姜翠的伤势进行鉴定,鉴定为轻伤。 3月28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高武被刑事拘留。考虑到高武在读博士,又办理了取保候审,检察官决定调解解决。可在调解现场,姜翠的情绪非常激动,坚决不同意调解,一定要让高武接受法律的制裁。最终,检察院的调解宣告失败。 休学一年接受刑罚 因为姜翠不同意调解,已经上了4个月博士课程的高武不得不办了休学一年的手续。 2007年8月底,检察院以高武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开庭之时,高武已经支付了姜翠医疗费,并赔偿了她总共8万元,还向姜翠当庭道歉。学校师生还出具了证明,证明高武平常表现较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玄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高武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能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高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