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上海市闵行区一居民用燃烧瓶对抗强制拆迁。事后,当地一名副镇长说:“政府强拆是合法的,你跟政府对抗,那肯定触犯了法律,那肯定要处理的。”此言一出,引来一片讥讽。 这名副镇长的言论的确令人吃惊。对抗强... 上海市闵行区一居民用燃烧瓶对抗强制拆迁。事后,当地一名副镇长说:“政府强拆是合法的,你跟政府对抗,那肯定触犯了法律,那肯定要处理的。”此言一出,引来一片讥讽。 这名副镇长的言论的确令人吃惊。对抗强制拆迁,未必就犯法。闵行区政府“强拆队”拿的是当地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户主拿的是国家物权法。当地政府不先自查一下自己的拆迁行为是否违犯了物权法,反而以“触犯了法律”来给被拆迁户的行为定性,是否真的懂法? 对抗强制拆迁,表达的未必不是正当利益诉求。政府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其中也应包括被拆迁居民的利益,而不应是开发商的利益,也不应是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利益,理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使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公约,进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抗强制拆迁,难免有风险。若非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谁愿意冒险“跟政府对抗”? 对抗强制拆迁,未必不受法律保护。强制拆迁背后是利益纠纷,“权为民所用”,意味着政府决策必须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这自然包括被拆迁户哪怕1%的合法利益。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行政案件受理,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这对于因政府行政行为造成利益受损的百姓而言,无疑是有力的武器。 在利益多元化的今天,出现“官民博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些干部思想观念、办事能力裹足不前。 Tags:对抗 抗强 强制 制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