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长江商报》姚海鹰因采写的一篇报道触犯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国,遂收到该检察院“反贪”的询问通知书,并多次遭威逼。姚无奈发帖求助,引起中宣部和最高检的关注。湖北省委宣传部及省检察院调查证实姚海鹰... 《长江商报》姚海鹰因采写的一篇报道触犯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国,遂收到该检察院“反贪”的询问通知书,并多次遭威逼。姚无奈发帖求助,引起中宣部和最高检的关注。湖北省委宣传部及省检察院调查证实姚海鹰的报道没有问题,张振国受到严厉批评。这是一起官员打击报复的典型案件,其性质之恶劣,丝毫不亚于去年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派警察进京抓。 一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肆意动用刑事强制手段恫吓,叫嚣“我们在所有部门都畅通无阻,为什么在报社就行不通”,真让人悲愤无语。值得注意的是,姚海鹰能够免于牢狱之灾,除了他的帖子引起中央关注以及湖北省部门的及时干预外,还在于他多了一个心眼,即没有天真地去接受江岸区检察院的询问。 因为该检察院是在没有刑事立案的条件下对他进行非法传唤,而且张振国也毫不讳言,称传唤姚海鹰暂时没有证据,找到他以后就能找到证据。这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如果姚海鹰接受询问,检方就将他控制起来,然后再寻找“贪污”证据,让他锒铛入狱。 这样的话出自一名检察长之口,是不是觉得毛骨悚然?该检察院还是伸张正义的地方吗?不是,而是异化成了官员个人打击报复的工具。 近年来,官员打压报复的案件日渐增多,更值得警惕的是,某些官员对通过民事诉讼打压已失去兴趣,认为通过刑事方式更能有效地达到目的。如果说前者还有一点文明意味,那么通过“大刑伺候”恐吓,就是赤裸裸的土霸王做法了。 基于此,这个问题刻不容缓:健全新闻法治,保障采访报道的正当权利,依法严惩官员打击舆论监督的行为,而不是“严厉批评”了事。 Tags:检察 察长 长打 打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