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省双牌县政协委员胡某在政协大会上的发言惹怒县委书记,次日即被处分,这成为热议事件。杂文家鄢烈山撰文分析个中缘由——胡某不是什么“僭越”,而是“至少是违反了幕僚、秘书、代书人这一行当不言而喻的职业规...
湖南省双牌县政协委员胡某在政协大会上的发言惹怒县委书记,次日即被处分,这成为热议事件。 杂文家鄢烈山撰文分析个中缘由——胡某不是什么“僭越”,而是“至少是违反了幕僚、秘书、代书人这一行当不言而喻的职业规范”(胡某的职务是做领导的秘书、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指出,“这件新闻最重要的意义是什么?我想,应该是为当下的政治生态留下了一幅‘一把手’一掌遮天的写真图。”对于鄢烈山老师的分析,我很赞同。我来为这件事补充三件我知道的“小事”。 话说某高校一位办公室主任(类似于胡副主任这个位置),工作职责就是为校领导写稿子,不但有校内的发言稿,还有领导在各“重要期刊”发表的署名论文。本来不管是发言稿,还是领导署名论文,既已被领导说出、发表,就属于领导的知识产权,作为秘书,拿自己那份工资了事。可这位主任也想体验一下教授的感觉,打起了将领导稿子“一稿二投”的主意。能用这类文章的期刊范围很窄,编辑很容易就知道,这是某位校领导发过的文章,而且也知道,这位主任才是真正“作者”,于是打电话告诉校领导,他治下的主任想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给校长写的文章……这位主任的命运可想而知,悬了。 还有一件小事,情形很类似。作为领导专职写作秘书,某位主任在评职称时,对领导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能不能出具一个说明,某篇讲话稿,是我拟的稿,发表在某期刊的论文,也是我执笔的,我拿着这个说明,去请专家审阅,主要是为评职称……”这位主任想职称也真是想昏了头。 比这位主任做得更直接的,还有一位研究员,也曾长期担任为领导写稿的重任。在职称答辩之中,情急之下,当着校领导的面说:某年某月领导引起反响的重要报告,是我起草的;某年某月某校领导主编的图书,真正的主编者是本人。 前两件“小事”是在比较“私下”的场合,只有校领导自己知道属下“违反”职业规范——其实,主任给校领导写“学术论文”,是不该在职业之内的,但“潜规则”如此,也就该“认命”;后一件,则是在公开的场合,不懂事的当事人,戳到了校领导学术不端的痛处。 而相对于那位县委书记,高校校领导的处理就高明得多,不会当场给这位主任为难,还会表扬他勤恳工作,为学校做了贡献——领导撰文、出书,也是为了学校的宣传和形象嘛!——这就把自己的“学术成果”变为“学校成果”,把自己的“私事”变为“公事”,显得很是“大度”。但在接下来的评审投票中,落榜是情理之中的;而再接下来的干部调整中,这位主任也自然位列“调整”之列。 不动声色的“高明”,那才是真高明。与之相比,这位县太爷实在不高明,自以为是老大,却把自己放到了“火山口”。或许,他应该到大学去挂职锻炼一阵。 Tags:熊丙 丙奇 奇双 双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