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高 新)4月23日,郴州高新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白露塘镇政府召开贯彻落实湘发电〔2018〕9号文件精神会议,传达了22日郴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苏仙区委书记袁卫祥主持召开高新区、苏仙区贯彻落实湘发电〔2018〕9号文件会议精神,宣读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解读。会议要求,园区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进一步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相关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专门机构。成立郴州高新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园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自查自纠工作组、督查督办工作组。自查自纠工作组下辖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三个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由各部常务副部长及所属单位、驻园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 二、分步骤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4月26日,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9号文件中三个方面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清理核实每一笔红包礼金、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事项。坚持立行立改,对公款吃喝或使用公款违规报销、冲抵吃喝费用,应当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新的浪费。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应当在一个星期内按规定上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二是深入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工作在党工委领导下进行,并设立了高新区专项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治办”)。专治办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专治办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详细造册并附说明,经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或单位要及时汇总情况。自查自纠结束后,相关线索及问题发现和查处情况实行一月一报。三是及时完善规章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时,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要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健全制度,完善相关细则,从制度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 三、相关治理要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各部门、各驻园单位要按照分工,对应自查自纠内容,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违规事项,一一自查到位、整改到位、退赔到位。二是严查典型案例。高新区纪工委和其它单位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执纪,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始终保持对问题快速反应的灵敏度、果断处置的执行力,始终保持对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三是从严责任追究。凡违反湘发电〔2018〕9号文件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问题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廉政档案,高新区纪工委和其它单位纪检组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时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坚持“一案双查”,对专项治理期间查处的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并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