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火连坡镇居民彭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周旋于违章司机与辅警之间进行“了难”,仅要了一条香烟,结果就被查了。 日前,身为党员的彭某被立案审查并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群众拍手称快。 今年3月27日下午2时50分左右,澧县火连坡交警中队在火连坡镇路段查处车辆违章违法行为。期间,辅警张某拦下外地司机郭某的小货车,经查看后,认为该货车涉嫌超载,于是将郭某的驾驶证扣押。 郭某心急如焚,赶快来到附近的超市,想买包烟缓和一下事态。谙于“经营”的超市老板彭某见“财运”时机到,主动向郭某毛遂自荐:“我可以帮你,但条件是必须给我一条蓝芙蓉王香烟用于‘调解’。” 郭某虽然很不情愿,但人生地不熟的他毫无办法,只好给彭某支付了购买一条蓝芙蓉王香烟的钱。 稍后,彭某找到辅警张某,称郭某为其亲戚。不久,涉嫌超载的货车果真被放行。 事后,彭某给张某一包蓝芙蓉王香烟表示感谢。 然而,纸包不住火。几个月后,此事被人匿名举报到澧县纪委信访室。 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认为彭某的行为,从侧面反映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欠缺,管党治党不力,党员党性观念淡薄等问题,必须从重从快,严惩不贷。并迅速给火连坡镇纪委下达《责成立案通知书》,同时对辅警张某的问题线索函告县交警大队。 火连坡镇纪委调查取证时,司机郭某担心报复,支支吾吾不敢说。当班辅警也试图否认。纪检干部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最终锁定证据。 在大量证据面前,彭某终于承认违纪事实,但悔之晚矣。他给司机郭某赔礼道歉的同时,还退赔了一条蓝芙蓉王香烟烟款330元。 虽然彭某是农村无职党员,但火连坡镇纪委毫不含糊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县交警大队对火连坡交警中队负责人警示谈话,当班的辅警张某也被辞退。(通讯员 刘涛 记者 张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