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陈润琪)两张桌子,几把椅子,几块席位牌,一个在原告家中设置的“爱心法庭”就这样产生了。3月29日下午,郴州北湖法院开发区法庭的两名法官及两位人民陪审员来到南岭小区,在“爱心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
原告阳某与被告贺某是多年的老同事,同住一个小区。2016年4月,贺某向阳某推荐投资一家叫“亿森公司”的地方。阳某拿出18000元给贺某让其代为投资,因阳某家里有事不方便亲自办理,贺某给阳某写了收据,将钱投到自己名下。5月、6月贺某将所谓的“公司利息”返给了阳某。但同年8月,这家涉嫌诈骗的“公司”就不见踪影。因阳某说自己6月有跟贺某商量好那18000元算是借给贺某,不再算自己投资(在这一点上阳某与贺某的说辞有争议),现要求贺某还款,贺某拒不履行,故将贺某诉上法庭。 双方当事人阳某与贺某都已年逾八十,考虑到老人们年事已高到庭困难,承办法官便决定上门开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在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后,鉴于双方都是受害人,且是多年朋友以和为贵,法官组织了当庭调解,从情、理、法等方面对双方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因双方存在分歧,当天暂未达成一致协议。庭后,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都握着法官的手感谢法官为他们着想,把法庭安排到了当事人家里。 据悉,近年来,北湖法院秉承司法便民、惠民、利民的理念,根据案件情况大力推行像这样的简易“爱心法庭”,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得见法官,打得起官司,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欢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