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这几天,在河南新郑市龙湖镇开餐馆的黄先生夫妇有些烦:10月15日,其热干面馆用了从郑州带回的盐,被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认定“跨区域用盐”,没收部分食盐并罚款200元。该局一位科长称,“对盐进行区域... 这几天,在河南新郑市龙湖镇开餐馆的黄先生夫妇有些烦:10月15日,其热干面馆用了从郑州带回的盐,被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认定“跨区域用盐”,没收部分食盐并罚款200元。该局一位科长称,“对盐进行区域性管理是为了保障百姓吃上放心盐。”昨日,新郑市盐业局工作人员向社会道歉,退还黄先生罚款及收缴的盐。此外,新郑市盐业局盐政科科长郭新安被停职,稽查队长王胜利被撤职。 在21世纪的今天,“跨区域用盐”五个字的横空出世,带着一股陈腐的气息,叫人不知今夕何夕。作为开门七件事之一,盐是日常所必需,而不是什么生化武器,跨区域运输和使用几包,真有那么大危害?据说,黄先生餐馆所处的位置离郑州更近,离新郑远,那么他最大的错误,或许是选址不当吧。 即便诚如上面这位科长所言,食盐自1994年起专营,部分原因就在于统一往盐里加碘,以保障公众吃上放心盐。但这个理由并不能用在黄先生身上,因为他的盐也来自合法购买,只不过并非新郑本地。看来,在盐业专营制度推行多年的大背景下,对这样一个垄断部门而言,眼里早已是揉不进一粒沙的—你敢不用我的盐,哪怕数量再少,我都能从厚厚的法规中翻出依据,谁叫这领域我说了算? 事实上,盐业专营制度实行二十年来已然畸形。一方面,行业垄断的特质使得经营者常年与民争利,产销差价之大令人瞠目。这也诱发大量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向食品加工企业出售工业盐屡禁不绝。另一方面,盐业公司和盐务局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是经营者,又充当着盐业市场的监管部门。 这一点违背市场规律不说,前面说的私盐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监管,反而又经常成为强化垄断的借口。在盐业政企不分的状况下,这样一个死循环的结果,便是打破盐业垄断喊了很多年,最终依然只打雷不下雨。更要命的是,消费者不仅要反复面对经营者“想涨就涨”的冲动,因为独此一家别无分店,而谋点小营生,弄不好还要被认定为“跨区域用盐”,或者过两天还有什么更奇葩的处罚依据。 这可不是说笑,根据报道,其他地方之前也扣过“跨区域用盐”的帽子。今年3月,陕西户县某餐馆曾因从西安买盐,被盐务局判定“跨区域用盐”,并处罚款。最终此事不了了之,而新郑市盐业局仅仅是公开致歉,退款退盐,处分两人。显然,相较于轻松进行的雷人处罚,这违法的成本也太低了。 听说除了食盐,另一个尚在专营的行当是烟草,同样也是多年难破垄断。我忽然想起,前不久刚从老家拎了几条烟回广州,不知是否已触犯相关条例?鄙人读书少,挺害怕的。望达人解答,在线等。 小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