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弃房断供的真正受益者是开发商。在银行和炒房者的“积极配合”下,开发商全部以最高的价格将房屋销售出去了,钱也全部拿到手了! 据媒体报道,五六月末,杭州、无锡、宁德等地都有业主因个人按揭贷款逾期未还而被... 弃房断供的真正受益者是开发商。在银行和炒房者的“积极配合”下,开发商全部以最高的价格将房屋销售出去了,钱也全部拿到手了! 据媒体报道,五六月末,杭州、无锡、宁德等地都有业主因个人按揭贷款逾期未还而被银行起诉的案例,业主大多声称“无力还款”。 虽然这种现象还没有大面积蔓延,但各地这种现象已经日益增多,且引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业内人士分析,房价持续下跌后,以后需要偿还的贷款金额超过了房屋销售以后可以获得的收入。因此,迫使某些房主选择了弃房断供;另一方面,部分房主原本就没有实力购买房屋,只是怀着房价上涨的侥幸心理,指望通过炒房赚上一票,结果失算了,产生了弃房断供的想法。 很显然,弃房者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和认真测算的。不然,他们不会在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以及利息的情况下,放弃手中的房权。也就是说,这些炒房者实际已经出现了不小的损失。因为,绝大多数弃房断供者,都是在2010年前后购买的房屋,是房价最高时购买的。即便没有首付,这几年支付的房款和利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也意味着,这些买房和炒房者尝到了炒房的苦果。 对银行来说,为了暂时的利益,在没有对购房者的资信情况、资产状况、偿债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就发放按揭贷款,甚至一些银行还同意不需要首付就可以按揭。那么,在房价出现下跌的情况下,也会面临房屋资产折价低于贷款的现象,继而给银行带来损失。我们不禁要问,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否应有人承担责任?即便不是全部承担,也应承担相应损失。不然,谁对国有资产负责呢? 弃房断供的真正受益者是开发商,在银行和炒房者的“积极配合”下,开发商全部以最高的价格将房屋销售出去了,钱也全部拿到手了! 法律人士表示,对炒房者的弃房断供,银行也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房主追索可能出现的损失。话是这么说,但炒房者已经倾家荡产,又将从哪里追索损失呢? 很明显,这是这么多年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狂欢中故意抬高房价后必然引发的苦果之一,这个教训必须认真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