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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成功调解一起有家三年不能回纠纷

时间:2016-08-10 18:18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责任编辑:刘红艳 终审:吴明德
  湖南民生在线讯(邓忠宝  张又有)俗话说“家是温馨的港湾是心灵的归宿”,而东安县的魏某有自己的房子却不能回家居住,还被迫在外打工三年。近日,这起纠纷在横塘司法所的调解下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魏某与刘某系横塘镇龙门口村人,两人是一对夫妻,2013年因夫妻感情不合离婚,离婚时法院将儿子判归魏某抚养,将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判归魏某所有。离婚后,刘某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开始打房子的主意,他们认为房屋是由老房子改建,宅基地使用权应是父母的,父母有权居住在该房屋中,于是指使父母强行占住魏某的房屋,魏某向镇村两级反映多次,老人就是不听劝解,无可奈何的魏某只好带子外出打工。
 
  今年8月,魏某找到司法所请求帮助,张所长了解情况后于8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张所长指出,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只有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义务,魏某与刘某已经离婚,从法理上说魏某的协助义务也没有了,法院将儿子判归魏某抚养,将房屋判归魏某所有,刘某不履行法院判决,既不给抚养费,还支持父母强占房屋是不对的。张所长接着指出,一日夫妻百日恩,虎毒不食子,夫妻双方有了共同的结晶,房屋虽判归魏某,其实是给双方儿子的,刘某及家人不仅不给予帮助,还处处刁难,也对不起刘家的骨肉。经过张所长的耐心劝解,刘家人终于认识到错误,当场从房屋中搬出,表示不再为难魏某母子;刘某也表示会积极履行义务,好好对待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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