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丁秋萍)7月29日下午15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郴州北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伟主审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开庭。经过一番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当庭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得到在场观摩人员的一致好评。
2015年7月27日,原告因腰椎疼痛到被告处就诊,经查为“腰椎间盘突出”,被告为原告实施手术后,原告神经根仍有压迫感,遂进行第二次摘除手术。原告认为被告违反手术常规,存在医疗过错,要求赔偿25万元;被告则认为其医疗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原告出现症状与其自身身体原因有关,拒绝赔偿。双方对责任认定各执一词,诉至法院。 法庭上,审判长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审判作风、娴熟的审判技巧和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推动庭审规范有序进行。明法析理深入浅出,倾心调解细致入微,耐心疏导张弛有度,在查明事实、分析证据、权衡利弊的基础上,最终找到调解的突破口和利益的平衡点。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该起医疗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也是北湖法院院领导带头开庭审案、开好示范庭的一个缩影,起到了言传身教、典型示范的作用,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