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曾凡青)由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于2015年5月14日在北京召开。作为出席会议的唯一一名法院院长,芷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东龙参加了会议... 人民网发布本新闻链接:http://news.peoplez.com.cn/G/0718/c1004-26469751762.html 湖南民生在线讯(曾凡青)由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于2015年5月14日在北京召开。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研讨会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连福,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黄明,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王树义分别发表主题演讲。来自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法律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的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近150人参加了研讨会。湖南法院4名法官应邀参加了会议,作为出席会议的唯一一名法院院长,芷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东龙参加了会议。这是舒东龙院长自2009年以来第17次应邀出席法学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研讨会分成领导讲话、颁奖仪式、主题发言、最佳事例交流、调研报告和获奖论文交流等六个环节进行。 严隽琪在致辞中结合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诠释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她说,生态文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环保体制机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环保责任落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以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财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生态补偿等重大制度为突破口,尽快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王乐泉在致辞中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根本性变革。实现这样的根本性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唯有法治才能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也大都与立法不完备、执法不严格、司法不给力、守法不自觉有关。因此,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在颁奖仪式上宣读了表彰决定,并随后分别向主题征文获奖作者、最佳事例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代表颁奖。 据悉,“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是第四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法治论坛”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三大论坛之一,每年举办一届。 本次“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主题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2026篇,经过初评、终评等评审程序,最终确定一等奖11篇、二等奖39篇、三等奖57篇和优秀奖60篇。舒东龙院长与研究室法官共同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并在研讨会现场上台接受颁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