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东安检察院于2013年02月被省委授予省级“文明标兵单位”。3月20日,该院召开经验总结大会,检察长刘繁荣同志作重要讲话,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进文明标兵单位创建 始终把创建...
东安检察院于2013年02月被省委授予省级“文明标兵单位”。3月20日,该院召开经验总结大会,检察长刘繁荣同志作重要讲话,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进文明标兵单位创建 始终把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紧密相结合。由于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率先垂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得到了充分保证,为创建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深化教育,强化管理,树立文明标兵机关形象 该院始终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强化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争创一流工作意识,有效地促进了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该院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争先创优、无私奉献蔚然成风,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 (作者:凡春林 杨泽林) Tags:检察 检察院 荣获 省级 文明 标兵 单位 光荣 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