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报3月4日讯( 张新国李先志 李学锋)“现在可好了,我们农民和城里干部职工一样,治病出钱享受同等待遇。”3月4日,正在蓝山县新圩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的齐飞云得知县里4天前推行“第三步”医改,整合“三保...
本报3月4日讯( 张新国 李先志 李学锋)“现在可好了,我们农民和城里干部职工一样,治病出钱享受同等待遇。”3月4日,正在蓝山县新圩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的齐飞云得知县里4天前推行“第三步”医改,整合“三保一金”,城乡居民在全县范围内看病统一收费标准时欣喜万分。 2011年,蓝山在乡村一级首创“5+10+100”新农合补偿模式,解决了农民看小病的问题。2012年,该县在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推行“50+600”、“20+300”的限额付费模式,解决了老百姓在县级医院看病的难题。今年3月1日起,蓝山医改步入“深水区”,开全国先河推行城乡管理一体、基本保障一致、县内诊疗统一、县外治疗分级、鼓励大病互助、普惠兼顾特殊的原则,启动“第三步”医改。此次医改,打破城乡医保制度分设、管理分割的局面,实现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与城乡大病救助资金“三保一金”有机整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和大病医疗互助制度。凡参加医保的城乡居民在县域内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实行“5+10”报账模式,即在村卫生室看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每次只需自付5元,在乡镇卫生院看门诊每次只需自付10元,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全额补偿。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种住院补偿,实行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自付线外全报销限额付费模式,即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每次自付100元;在县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每次自付600元;在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每次自付300元。 Tags:山城 城乡 居民 看病 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