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许振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永兴的王某和江某却为了不义之财铤而走险,明知犯法却又心存侥幸,最终双双获刑受罚...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许振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永兴的王某和江某却为了不义之财铤而走险,明知犯法却又心存侥幸,最终双双获刑受罚。 2012年12月7日,通过非法渠道,无买卖考验资格的王某和江某从黑龙江绥化市的刘某处购买了一车烤烟叶,双方约定在107国道永兴鲁塘坳路段交货。之后,王某与江某将烤烟叶放在永兴县悦来乡廊水村江某的妹妹家。2013年1月份,王某与江某两人分别以5元和6.3元每斤的价格卖了五六千斤烤烟给桂阳县李某,得款3万余元,王某与江某两人每人平分到1万多元。同年1月25日,公安机关从江某的妹妹家扣押烤烟叶10340公斤。经鉴定,烤烟叶重量10640公斤,价值288556.8元。 永兴法院受理该案件后,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与江某非法经营烤烟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王某与江某两人共同出资,均分利润,具体实施非法经营活动,均系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次两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积极退赃,并交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与江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并追缴被告人王某与江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