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10月8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9月20日起至12月30日,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 此次整治着重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城区道路和人行...
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10月8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9月20日起至12月30日,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 此次整治着重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城区道路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摆,摩托车在城区道路上、岔路口、公交车站点等禁止停车地段乱停乱摆,公交车不进站、社会客运车辆、出租车临时停车不靠边,机动车不按规定路线候行、占用左右转弯车道等。二是规范整治摩托车行车秩序,规范摩托车行车路线,整治不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乱转弯调头乱插、乱行乱驶等行为,以及无证驾车、驾无牌无证车、驾报废车、驾无保险车、非法安装遮阳伞、驾驶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坐等行为。三是整治马路市场,着重整治南门口大安街和中心医院地段、三眼井地段、双坡北路、工业街口、祭旗坡地段马路市场;整治夜宵市场,查纠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道经营行为。四是整治客运车辆营运秩序,规范客运车辆在城区的营运行为,规范管理客运的士非法营运待客点,查处长途客运车辆站外揽客点。 (作者:袁 枫 易桂芳) Tags:交通 整治 百日 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