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竭力为全县春耕生产筑起“平安符”。截止5月10日,全县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613件,调解成功572件,协议履行517件,涉及群众1451人。其中256件涉农...
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竭力为全县春耕生产筑起“平安符”。截止5月10日,全县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613件,调解成功572件,协议履行517件,涉及群众1451人。其中256件涉农矛盾纠纷,245件都得到了妥善化解。目前,全县植树造林、稻田春播春插、产业结构调整等农业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集中排查,调解优先。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干部联系各乡镇,各基层调委会组织调解员深入村(居)、农户、田间地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有效预防和减少春耕期间农户争地等纠纷发生。对涉农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及时化解,保障各项农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是落实责任,工作到位。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实行“五定”措施,由乡镇领导、调解员、乡镇驻村干部和司法所干部包干到位,以确保各个矛盾纠纷当事人得到妥善稳控和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三是多方联合,区别调解。由乡(镇)政府综治、信访、调委会、农服中心、司法所干部及驻村干部、村组干部、法律顾问或聘请公安干警、法庭审判员、法律服务人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现场办公。对存在共性的同类纠纷实行集中调解,对个别特殊和复杂疑难纠纷实行集中攻坚调解。 四是调宣结合,提高效果。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普法宣传工作相结合。各调解小组深入村组零距离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调解中普及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时解答法律疑难,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调解程序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村民依法治理的自觉性,确保辖区内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畅通信息,结合反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登记上报,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信访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案件,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共同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杨佩焱 王祥辉) Tags:司法 司法局 举措 春耕 春耕生产 生产 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