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彭 杰)戴某(女)与胡某(男)系七零后湖南澧县人,于1998年自由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1999年10月领取了结婚证,2001年7月生育儿子胡甲。婚后小俩口关系尚好,但2014年发生了改... 湖南民生在线讯(彭 杰)戴某(女)与胡某(男)系七零后湖南澧县人,于1998年自由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1999年10月领取了结婚证,2001年7月生育儿子胡甲。婚后小俩口关系尚好,但2014年发生了改变。
2014年春节后,胡某前往戴某在云南昆明自开的化妆品店,发现妻子戴某与一陌生男子交往密切,二人为此发生争吵。事后,戴某虽多次解释,但胡某总是将信将疑。此后二人夫妻关系因此矛盾重重。2014年11月戴某不堪忍受被丈夫怀疑出轨怒而向法院起诉离婚。 澧县人民法院调解未果后,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自由恋爱结婚,共同生活了十五年,夫妻感情基础较好,只因被告怀疑原告有出轨行为而产生隔阂,双方感情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只要双方多交流沟通,相互谅解,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为此,法院依法作出不准予原告戴某与被告胡某离婚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