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 文左龙 陈婉) 老年夫妻闹离婚,女方却向男方索要“青春费”,法院是否又会支持呢? 9月23日,从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老龄夫妻离婚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调解离婚...
湖南民生在线讯( 文左龙 陈婉) 老年夫妻闹离婚,女方却向男方索要“青春费”,法院是否又会支持呢? 9月23日,从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老龄夫妻离婚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调解离婚。法院对索要“青春费”请求说了“否”!
原告杨华,现年82岁,被告李小娥,现年65岁,两人于2001年登记结婚,都属丧偶再婚。后来,原、被告组建新的家庭,2012年,李小娥新生儿子生下一个儿子,李小娥于是回老家去带孙子,每月只去杨华住处一次,杨华为此心生不满,双方并多次为此发生争吵,于是杨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李小娥称自己婚后一心一意照顾杨华,只是今年去杨华家次数少些,自己只有53岁时就嫁给杨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若要离婚,杨华需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 在了解案件事实,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进行了法庭调解。在调解中,法官明确指出,我国婚姻法没有青春损失费赔偿这一规定,若下定决心要离婚,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终,杨华与李小娥调解离婚,原告杨华一次性支付被告李小娥财产分割费4万元。 Tags:老汉 要离 离婚 娇妻 索要 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