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在线民生频道讯(文左龙杨彩萍)一位农户购买收割机在实施作业时侧翻,该农户落地后不幸被收割机直接从身上碾压,造成脊椎骨折。日前,该案在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顺利审结,受害农户得到了相应赔偿。 20...
湖南在线民生频道讯(文左龙 杨彩萍) 一位农户购买收割机在实施作业时侧翻,该农户落地后不幸被收割机直接从身上碾压,造成脊椎骨折。日前,该案在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顺利审结,受害农户得到了相应赔偿。 2011年5月上旬,原告张强(化名)从被告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购买了收割机1台。同年8月底,张强驾驶该收割机在作业过程中,因机械右侧转向失灵造成收割机侧翻,张强立即从驾驶室掉落地上,被收割机直接从身上碾过,导致张强脊椎骨折。随后,原告张强向桃源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停机造成的损失等共计17万余元。但是被告认为收割机质量合格,原告张强的损伤是因其操作不当、失误所造成。 庭审过程中,针对原、被告双方的争议,根据机械设备的司法鉴定检验结论,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万元。 Tags:桃源 收割 收割机 碾压 农机 法院 依法 维护 合法 合法权益 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