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尚一网讯( 胡林)近日,临澧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肇事方因未为自己的拖拉机购买交强险被判自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0年9月14日,被告文某驾驶一辆拖拉机行驶至陈二乡栗家村菊城湾组路段时,遇...
尚一网讯( 胡林)近日,临澧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肇事方因未为自己的拖拉机购买交强险被判自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0年9月14日,被告文某驾驶一辆拖拉机行驶至陈二乡栗家村菊城湾组路段时,遇杨某在前方道路右侧同向行走,文某驾车超越时,拖拉机上的起重机吊臂将杨某刮倒在地,造成杨某受伤。经交警认定,被告文某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无过错,对事故无责任。庭审查明文某驾驶的拖拉机没有购买交强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文某的行为给原告杨某造成了损害,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文某因没有为其车辆购买交强险,故原告杨某因本次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3477元应由被告文某负责赔偿。判决后文某后悔不已:要是当初不省那点交强险的保费就好了。 Tags:一次 车主 车辆 赔了 万多元 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