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八项举措破解征收难
时间:2015-11-15 09:22来源: 责任编辑:
安乡县人口计生局把社会抚养费征收作为促进和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整合资源,合力解难。2009—2012年,四年来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分别达到62%、71%、80.3%、82%,呈递增态势。群众全力支持配合,主动
核心提示:安乡县人口计生局把社会抚养费征收作为促进和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整合资源,合力解难。2009—2012年,四年来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分别达到62%、71%、80.3%、8...
安乡县人口计生局把社会抚养费征收作为促进和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整合资源,合力解难。2009—2012年,四年来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分别达到62%、71%、80.3%、82%,呈递增态势。群众全力支持配合,主动上门给违法生育对象做思想工作,通过群众工作,被征收对象心悦诚服。社会各届积极参与执法监督,各届人士好评如潮。总之,基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征收难得到破解,形成“四心”的大好局面。征收到位,计生部门爽心;群众配合,征收对象放心;社会监督,各届评议舒心;水平提高,上级领导省心。
一、强化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组织力量强。组成高规格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副职县领导为副组长,十六家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调度督导多。乡镇周调度、县计生领导小组旬调度、县委书记或县长月调度,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县人口计生局联合组成督查组,每年开展专项督查四次。责任追究严。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县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增强群众满意度等体现依法行政水平指标的评分权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省市县考核中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名次靠后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对因计划生育不依法行政、导致发生恶性事件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实、责任心不强造成依法行政工作失误的计生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二、宣传先导,拓展宣传形式 以阵地宣传、面对面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以集中学法、入户说法、宣传制品送法等多种形式,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多种内容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县政府网络开设依法行政专栏,县电视台每周播放一期依法行政节目,县政府领导在县电视台主讲“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县直综治责任单位“一把手”表态发言,全县19个乡镇长开展计生政策电视讲座,全县计划生育优秀执法人员上台说法。建成县城婚育文化一条街、婚育文化广场、婚育文化长廊5条和计生宣传橱窗20个、乡镇人口文化大院19个、计生协会会员之家303个,广大群众深受教育,潜移默化,新型生育观念逐渐形成。
三、建好队伍,打造优秀团队 执法机构专设。2003年,安乡县在全市率先成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每个乡镇核定一名政策法规员编制。2011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升格为执法局,明确为副科级单位。执法人员专业。县委、县政府向社会公招23名全日制法律专业的大学生,选派到县乡计生法规工作一线岗位。执法业务专精。全县46名计生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300多名乡村计生专干通过严格考核,将3名乡村计生专干和7名执法人员淘汰更换岗位。
四、村务公开,营造执法环境 创新公开形式。室内公开与室外公开相结合,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公开与计生动态公开相结合,党务、政务、村务、计生事务公开相结合,计生管理与计生服务公开相结合,上墙公开与广播电视公开相结合。拓展公开范围。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张贴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公开计划生育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公布行政执法依据、主体、内容、程序和标准,公示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员和征收金额。网上公开计划生育办事程序和行政执法纪律。确保公开效果。定期收集群众对村务公开后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的提问和咨询,开设“回音墙”,及时回复,切实做到公开的透明、真实、完整,让群众满意。
五、文明执法,确保执法效果 建立文明执法制度。成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方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使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规范征收程序。严格按规范程序执法,必须经过“八大程序”,做到“四个统一”,确保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文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各乡镇将所有行政征收案卷全部分类上报县人口计生局,编制《行政执法案卷目录表》,县人口计生局对乡镇上报的执法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以此规范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六、实施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人大、政协评议执法。每年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人口计生执法工作,近年来,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35条,及时改进了执法工作。纪检、监察监督执法。各级纪检、监督机关监督人口计生执法工作,对基层执法过程中违反“八不”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暗访,及时纠正执法偏差。来信来访反馈执法。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信访监督,切实跟踪回访,了解基层执法。县乡开通举报投诉电话,设置计生信访接待室,相关领导逐日座班接访,及时处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七、完善机制,部门合力解难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公安部门对违法生育对象申报户口时,缴清社会抚养费后才予以登记;法院开展计生非诉案件执行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卫生部门积极参与妊娠分娩实时通报制度;国土、城建、扶贫、移民、民政、工商等部门,在审批建房、资金项目扶助、社会救济、经营办证等方面予以配合。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民政部门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救助予以倾斜;教育部门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女孩在中考总分中加5分;住建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发放住房补贴和提供廉租住房,建计生困难家庭“爱心房”35栋;县法制办牵头,对部门中的政策规定与计生利益导向冲突的地方审核调整;县人口计生部门牵头落实“两扶”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收益时,依法维护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额权益,设立“生育关怀”专户,每年从全县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0%作为“生育关怀”资金,救助计划生育“五关怀”人群;县财政对计生“特扶家庭”每年每人另补600元,对新农合个人缴款部分全部代缴,在报销住院费用时提高10%的比例。
八、群众参与,开展计生自治 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在人口计生群众自治中的主力军作用,开展自我教育。组织群众学习培训,开展有益身心的人口文化体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身边人,让计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实施群众管理。在生育证发放、生殖健康检查、流动人口跟踪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给予疏导配合等工作中,人人行使管理权。落实群众监督。在人口出生、流动人口健康检查、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社会抚养费的收取、要人名人富人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等方面全方位监督,正本清源。
各级党委政府为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题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县政府考核乡镇和县直部门计生工作时,把征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专项考核,县委政府调度常态化,征收月活动和排名通报经常化,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向社会公开执法程序、征收标准、办案结果,接受社会各届监督。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责任制,实行谁取证、谁征收、谁跟踪管理的机制,权、责、利挂钩,责任明确到人,具体落实到户。按情执法,有情服务,不搞“一刀切”。采取群众工作方法,发挥宣传教育作用,劝导加说服,柔性服务,促成违法对象主动配合征收。由“独舞”转向“群舞”,整合行政资源,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优势,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部门共同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题。
(安乡县人口计生局 吴国华 彭 滔 刘 晖 谈文霞)
Tags:八项 举措 破解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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