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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清网千名在逃人员自首

时间:2015-11-15 09:22来源: 责任编辑:
我省警方加大追逃力度,图为长沙警方将在厦门抓获的一电信诈骗集团犯罪嫌疑人押解回长沙。本报 刘尚文 摄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通告 敦促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湖南日报8月10日讯 ( 李茁 李军颜英华 蒋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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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清网千名在逃人员自首

我省警方加大追逃力度,图为长沙警方将在厦门抓获的一电信诈骗集团犯罪嫌疑人押解回长沙。本报 刘尚文 摄

      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通告

  敦促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湖南日报8月10日讯 ( 李茁 李军 颜英华 蒋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于近日联合发布通告,敦促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通告说,为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省公安机关正开展网上追逃“清网行动”,缉捕犯罪在逃人员。根据我国法律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给予犯罪在逃人员一个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现通告如下:

  一、限令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跑的刑事被告人和服刑中逃跑的罪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

  二、在限令期限内,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跑的刑事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限令期限内,服刑期间逃跑的罪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对其脱逃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处。

  三、对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投案自首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对可能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投案自首的,视其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动员、规劝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或者罪犯投案自首。在逃人员在家属、亲友规劝或者陪同下投案的,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投案,本人随后到案,如实交代自己罪行的,依法均视为自首,按照上述政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本通告限令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司法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将其缉捕归案,从严惩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窝藏、包庇在逃人员。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帮助伪造、毁灭犯罪证据,提供隐匿场所、交通工具、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获悉,省公安厅负责人今天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到“清网行动”中来,通过各地公布的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电话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积极举报在逃人员线索,公安机关将替其保密。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731-84597744;举报邮箱:dcc@hnga.gov.cn;举报网址:http://www.hnga.gov.cn/。

湖南清网千名在逃人员自首

我省警方加大追逃力度,图为长沙警方将在厦门抓获的一电信诈骗集团犯罪嫌疑人押解回长沙。本报 刘尚文 摄

  【相关新闻】

      全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

  湖南日报8月10日讯 ( 李茁 颜英华 聂荣伟)今天下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情况,以及“清网行动”中侦破的一批典型案件。

  省公安厅副厅长阳红光介绍,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2011年5月26日起至2012年6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全警动员、有逃必抓,行动收到良好效果。据悉,至目前,全省已有1168名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潜逃者周龙斌  

    45岁的周龙斌与女朋友道别后,刚走出小区,就被警方抓获。

    周龙斌,是郴州市临武县万水乡白竹村人,经营矿产,曾是郴州临武首富。

    2003年,为争夺矿源,他导演湖南郴州天湖宾馆爆炸案,造成两人死亡,后被警方通缉。

    逃亡到湖北十堰,周龙斌的身份是“杨老板”,并一度“创业”。

    作为潜逃者的周龙斌,作为一个被“漂白”的“杨俊”,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本报龚柏威 实习生陈子川 湖北、长沙报道

    潜逃的A级通缉犯

    这不是周龙斌第一次被抓。

    2003年11月23日,周龙斌一手策划了爆炸案。在郴州天湖宾馆门口,用“人肉炸弹”将周兵元炸死,致两人当场身亡。此前,他和周兵元因矿产之争结怨颇深。

    2004年9月,警方曾将周龙斌抓捕,并予以刑事拘留。

    但通过金钱运转,周龙斌被转至曾锦春的女婿、宜章县公安局局长雷军管控下的宜章县看守所。

    2005年,郴州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下达了对周龙斌的《不起诉决定书》。周龙斌安然走出看守所。

    2007年2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撤销郴州市检察院对周龙斌不起诉的决定书,并决定对其提起公诉。2月17日,公安部下达A级通缉令。

    就在2月15日,周龙斌接到一个神秘电话后,出门,逃亡。

    逃亡,对周龙斌来说,并不陌生。当年在郴州,外地一老板认为周龙斌一面在背后挑事,一面又想买下他的矿井,一气之下将周龙斌关了三天,周后来扯了一根布条从三楼吊下,安全脱身。

    1980年代,周龙斌跨入社会之初,家里给他买了一辆拖拉机。后来,周开起了中巴车,专跑临武—麦市这条线路。直到1995年,才涉足矿产。

    湖北十堰是周龙斌逃亡路上的终点站,此前,周龙斌曾在南昌、海南短暂停留。

    周龙斌为何最终选择在十堰隐藏安顿?

    8月3日,房县看守所里,周龙斌说没有特别原因,“上了大巴车后,车停在哪里,人就留在哪里”。

    一位熟悉周龙斌的人士分析:“在多年矿产争夺中,积蓄了丰富斗争经验的周龙斌,行事一定有自己的主张和计划。之前,他应该考虑了此处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

    在房县公安局审讯时,周龙斌坦承:早年,他多次来十堰购销汽车零配件,在这里有一定的基础。

    十堰,位于湖北省西北部,与豫、陕、渝等省市毗邻,地处五省交界处。

    1960年代末,为建设第二汽车制造厂,设立郧县十堰办事处,后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十堰市(县级市),1990年代,原十堰市和郧阳地区合并,成立新的十堰市。

    因二汽而建的十堰市,别称“汽车城”。二汽开创之初,有大量的北方人随工作调动而来,十堰因而成为移民城,这里不通行方言,通行普通话。

    多金好赌的“杨老板”

    2007年5月,一个名叫“杨俊”的“海南人”出现在湖北十堰市。“杨俊”就是周龙斌,他在那里生活了4年零3个月。

    陈义安(化名)是十堰市牛头山森林公园梅花鹿养殖场原承包主,他在2007年5月认识了“杨俊”。

    当时,陈义安发布了广告,要转包梅花鹿场。“杨俊”与他联系,有意承包。两人约定了时间、地点见面。陈义安记得,带“杨老板”来洽谈的是十堰郧西一个唤作“兰瘸子”(音)的人。

    “杨俊”告诉陈义安,他是海南人,因沉迷赌博欠下千万赌债,盘下这个偏僻的梅花鹿场是为了静下心来戒赌。

    谈了约3次,双方达成协议,“杨俊”以30万元盘下梅花鹿场。当时鹿场共有32只梅花鹿。“杨俊”分两次付给陈义安20多万元。后来因牛头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不同意转包,陈义安退了些钱给“杨俊”,两人共同持有梅花鹿场,“杨俊”成为大股东。

    陈义安说“杨老板”给他的最初印象是能吃苦耐劳,且有想法。

    成为养殖场大股东后,“杨俊”立刻对场区进行改造,将场内的数百平方米的地坪硬化,翻修办公场所和宿舍,对工作人员具体分工,“杨老板”几乎所有工作都亲力亲为,包括一些“电焊、水泥工作,他都是自己搞的”。

    慢慢地,陈义安又觉得“杨俊”的身上透着一点“神秘”。

    “杨老板穿得一般,也不在乎吃什么,抽的烟只有10多元,真像个落魄的赌徒。可他有时候又表现得非常有钱,有气魄。”

    陈义安举了个他亲见的例子,本地人杨刚原是一名带车的司机,“杨俊”第二次租赁他的车送饲料上山后,车刚停下,走下车门的“杨老板”对杨刚一挥手:“车,我买下了,你,也给我留下,以后就跟我了!”

    还有几次,陈义安看到“杨老板”与人玩“诈金花”,“他一万元一摞,抓着就往赌台上扔,对钱一点都不在乎!”他还多次听到“杨老板”跟他抱怨,最近手气不好,又输了十几万。

    “杨老板”的神秘还表现在经常更换手机号码,跟他开车的杨刚一个月只能见他三五次。

    尽管最初周龙斌在梅花鹿场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养殖场却无可挽回地走下坡路,周龙斌被抓时,只剩下6只梅花鹿了。

    即便每年亏损好几万元,周龙斌却从未将它转包出去。陈义安曾经觉得很奇怪,“真正做生意怎会这样呢?”

    潜逃中的社交与恋情

    周龙斌之所以能在A级通缉令下逍遥4年,湖北省房县公安局局长徐正明说,一张真实的假身份证助他在一段时间内,避开了无数法眼。

    2003年12月15日,周龙斌离家潜逃后,第一站到了江西南昌。据周龙斌交代,在江西南昌,他经历了4年逃亡生活中最危险的一次。

    逃到南昌后,周龙斌住在小宾馆内。一天,他照例观察周围环境,从窗户口看到屋外楼下停了一辆黑色车子,车旁几人正对着他住的地方指指点点,很快有人散开,朝他的住址步步围拢。周说,他及时察觉,最终逃了出来。

    无法证实,周龙斌所说的包围之事是否确有其事,但这次经历告诉他,要想更加安全,先要将身份“漂白”。

    逃出南昌后,周龙斌来到了海南,他再也不敢住宾馆了,一天24个小时都在地下赌场度过。

    赌场里,周认识了一个能人,通过他,花8000元办了一张身份证,改名“杨俊”,住址为“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永明粮所宿舍”。

    徐正明说,这张身份证,地址、号码全部真实,照片却是周龙斌,也就是说,这张身份证是“真”身份证,世上凭空多了“杨俊”。

    “漂白”身份后,周龙斌逃到了他曾经有一定基础的“汽车城”十堰。在这里,他几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很快,他用“杨俊”之名盘下牛头山梅花鹿场,准备创业。

    他甚至将生活圈子扩大到了十堰之外,周龙斌的司机杨刚说,他曾送“杨老板”到过武汉、长沙。一到长沙,“杨老板”就给他几百元,让他一个人独自住在每天百元左右的小招待所里,随后离开。“杨老板”在长沙做了些什么事,见了些什么人,他无从得知。

    在“杨俊”身份的外衣下,周龙斌鲜有的几次危险遭遇也能轻易化解。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周龙斌和李某成为男女朋友后,有一次两人同去李某的老家郧西,在郧西,周龙斌因超速被交警现场抓住,但“杨老板”打了个电话后,即被放行。

    种种迹象表明,原本长袖善舞的周龙斌成为“杨俊”后,社交圈子也在逐步扩大。8月4日,在其梅花鹿养殖场生活的房间里,找到了数套当地某国际大酒店配备的洗刷用具。据场内工作人员说,这些都是“杨老板”使用的。另外,据房县警方通报,举报周龙斌的人也是前不久才与他认识的。

    陈义安说,梅花鹿养殖场在牛头山一山头上,人迹罕至,场内工作人员最多时,算上老板也只有5人,“杨老板”如果像承包之初那样深居简出,不知什么时候人们才能发现他是周龙斌。

    一面是天生张扬的性格,一面还要应对警方的通缉,周龙斌处处小心隐藏。

    对梅花鹿场的创业热情消退后,周龙斌每天的基本生活可以概括为:上午11点以后起床,下午驾车去鹿场看看,晚上去牌场赌博到天亮。为防止被人认出,他经常使用捡到的另一张身份证。

    周龙斌每两三个月就更换一次号码,每张电话卡都是不出示身份证向代理商办理的。陈义安有次问他:“你怎么老换电话啊?”周龙斌似乎有点不高兴,淡淡回了句“电话丢了”。陈以后便没好意思再问。

    与李某确定恋爱关系后,周龙斌让她放弃了在某商场的工作,每月按时给她1200元生活费,并用李某的身份证办了购车入户手续。

    周龙斌的阔绰、大方,似乎赢得了李某的芳心,尽管,她完全不知道和她相处了近1年的这个男人的真实身份。

    周龙斌被抓后,李某关了手机。在梅花鹿场采访时,李某打去电话,要求他们三缄其口。在房县公安局,周龙斌留下了委托书,将梅花鹿场交给李某。他还提到,很想念他26岁的儿子。

    8月1日,周龙斌的儿子来到十堰,他见不到父亲。不过,湖北多家报纸的头版,当天几乎都刊登了他父亲被抓获的大幅照片。

    “一个很有思路的人”

    被抓捕归案的7月29日,周龙斌正准备“过几个小时后,偷偷回湖南老家看看”。

    他已有一个多月没去女友李某家了,这次,本来是去道别的。上午11点,周龙斌和李某走出小区,却被抓捕归案。房县公安在民用车上已蹲点守候了12个小时。周当即承认了真实身份。

    8月3日上午,警车从房县看守所快速驶进公安局。地坪上,来自湖南的公安和武警正等着周龙斌。

    9点40分,警车停下,两名刑警押着周龙斌下车。戴手铐脚镣的周龙斌,行动并不迟缓,通缉令上描述他“偏瘦”,但此时的周龙斌,脸部饱满白净,黑白条纹短袖下露出的手肘结实、有力。

    周的鼻子下有颗米粒大小的黑痣,正是凭这颗痣,徐正明在布控抓捕前,才敢肯定:“这个和通缉令上的照片已经大不相像的人,还是周龙斌。”

    短暂交接后,湖南警方将周龙斌押上回原籍的警车。与周同行的是两个鼓胀的劣质旅行包。里面装着他的日常行李。

    房县警方介绍,抓捕周龙斌时,其中一个包内装有现金47万元,还有署名“杨俊”的各种证件。4年下来,这个包几乎从未离开过他的视线,周龙斌说。

    9点45分,警车朝湖南方向驶去,这里距郴州1000公里。

    审讯时,周龙斌说,如果警察迟来一天,可能就抓不到他了。不过,周的“回乡”之行延迟了4天。

    徐正明对周龙斌的印象是“一个很有思路的人”。徐记得,从抓获点到房县公安局约有一个多小时车程。行车途中,周龙斌滔滔不绝,反复声称自己无辜,最多也就被判个三五年。他还说如果这次没被抓住,他准备两年后去公安部自首,“把事情(天湖宾馆爆炸案)说清楚”,他解释,潜逃是为了躲避仇人的追杀。

    他还十分痛恨那两个收了他200万元的副检察长,认为由于他们的掺和,事情反而复杂而丑陋了。“两个检察长把我给害了!”让他同样憎恨的还有“无耻的曾锦春”。

    为了安抚他的情绪,刑警对他的说法不置可否。周龙斌强调自己经常做善事。他还立即提出,“要捐10万元给房县公安局”。

杀人后上山当了20年“野人”  

    20年前,郴州人邓品(化名)因为怀疑朋友的妻子与同村村民王明(化名)行为不轨,将王明杀死后,只身逃往广东。20年间,他隐姓埋名躲在深山中,以帮别人砍伐树木维持生计。今年7月21日,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在广东乐昌市将他抓获,他是我省在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的一个案例。

    据介绍,从5月26日开始的“清网行动”中,我省公安机关共抓获逃犯4000余人,其中有1168人属于投案自首。“清网行动”将持续到明年6月。同时,省公安厅公布了“清网行动”举报电话、邮箱及网址。

    本报张祥 实习生黄爱莲 长沙报道

    杀人后,再也没有回过家

    上世纪80年代,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乡,李家两姐妹嫁给同村的邓品和邓高(化名)。不久,村里人发现,邓高的妻子与村民王明经常“私会”。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生性软弱的邓高只能找邓品哭诉。不久,邓高服毒自杀,王明却更加有恃无恐,甚至堂而皇之和邓高的妻子过夜。

    1992年春节期间,邓品得知王明又去了邓高妻子家,他把王明骗到野外,趁其不备,用石头将其砸死,把尸体扔进水塘。杀死王明后,邓品给妻子写了一张纸条,承认杀人的事情,说自己是“为民除害”,随后逃离郴州,再也没有回过家。

    此后,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一直在寻找邓品的下落,但始终没有进展。

    “野人”在山里躲了20年

    今年5月份,苏仙区公安局开始进行“清网行动”。经过调查,民警掌握到一条信息:邓品曾在广东省乐昌市出现过。民警赶到乐昌,在乐昌市河南镇小洞村发现邓品的行踪。

    当地人告诉民警,邓品住在一个名叫“老鼠岭”的山里已经20年,靠替人砍树维持生计,很少与外人交流,每个月下一次山,挑着几十斤重的大米、蔬菜和酒上山,那条路别人要爬2个小时,身体强壮的邓品却健步如飞,活像一个“野人”。

    7月21日中午,民警费尽周折,在山顶一座棚屋里找到一个61岁的老人,他自称“老肖”。在聊天中,民警突然叫他名字:“邓品!”邓品惊得跳起来,民警突然上前将其控制。至此,苏仙区公安局“年代最久远”的一起未破命案成功告破。

    2个多月,1168人自首

    这起案件成为湖南省公安厅“清网行动”中的典型案例。

    昨日下午,省公安厅副厅长阳红光介绍,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今年5月26日到明年6月,我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查“清网行动”,目前已经抓获各类在逃人员4000余人,其中有1168人是投案自首。

    阳红光表示,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清网行动”中来,通过各地公布的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也可以拨打110电话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为:0731-84597744;举报邮箱:dcc@hnga.gov.cn;举报网址:http://www.hnga.gov.cn。

一声迟到四年的“对不起”  

     本报长沙讯  48岁的王景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苍老一些,眼神充满戒备和恐惧。

    2007年10月2日晚上8点左右,他驾驶的102路公交车在湘雅二医院站台停靠,起步后不久,他便改挂三挡加速。“突然走出一位六十几岁的老人,我避让不及,老人当时就被撞倒在地。”

    出事后,王景云打了110,又跟公司打了电话,因为怕被家属打,他跑到旁边的路口躲了起来。确认老人被救走后,自己去往汽车南站,找了家小旅馆住下,在长沙停留了三天打听消息。得知老人抢救无效身亡后,王景云逃离了长沙。

    逃离长沙时,王景云身上仅有几百元钱,因为出了事故,驾驶证、身份证都不敢再用,“只有四处打工。”由于收入微薄,他常常一天只能吃上一顿饭。

    这几年,王景云不敢回家,也很少与外界联系,“我上面还有个七十多岁的老娘,儿子读完中专就出去打工了,老婆对我失望,早就离家外出打工。你去我村里,房子最破的就是我家了。”王景云显得很颓丧,“如果再回到那个时候,我绝对不会逃了。”当交警询问到这几年有没有想起过撞上人时的情形时,王景云脱口而出,“那是肯定的啊,出了这种事,每天心里都很不安。”他说自己也曾想过与受害者家属联系,但一想到要赔偿又退缩了,“我现在只想和他们(死者家属)说声对不起。”

    在交警多次去老家劝说亲友后,因为内心的愧疚和不安,王景云最后还是选择了面对,在朋友的陪伴下自首。

    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胡新宇介绍,王景云肇事逃逸后,交警大队一方面积极抢救伤者,一方面与龙骧公司配合,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在今年七月《关于敦促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布后,交警大队向其家属及时宣传这个政策,政策规定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只要于今年12月31日之前投案自首,可按政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昨日下午,联系上了死者的儿子朱先生。对于王景云迟来的这声“对不起”,朱先生说“没用了,太晚了。如果没有那件事,我妈妈和他妈妈一样,现在也70多岁了。”

    朱先生说,当天晚上他母亲本来是要去他姨妈家,没想到就发生了那种事,“直到现在,只要提起我妈的事,我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说到这里,朱先生的声音有些哽咽。

    朱先生说对于王景云投案自首还是感到很欣慰的,“从道义上说是要原谅他的,可从内心来说很难,无论如何还是希望他能够好好改造,我会过去见一下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他能给我们当面道个歉,不说去坟前,至少去我娘照片前磕个头。”

  任文婧 实习生谢汝佳 杨璐

Tags:湖南 在逃 人员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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