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扎实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创建满意单位的意见》,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全面创建人民满意单位,8月10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转变司法作风、...
为扎实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创建满意单位的意见》,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全面创建人民满意单位,8月10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转变司法作风、创建满意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转作风、创满意”活动。
《方案》明确,此次活动旨在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文化育警、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队伍建设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司法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为“打造现代产业、建设幸福桃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此次活动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传达学习上级精神,讨论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广泛参与。二是深入剖析阶段。积极走访征求意见,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明查暗访督促检查。三是提升整改阶段。收集意见认真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跟踪督导及时通报;四是总结评议阶段。全面总结工作得失,民主评议广泛测评,挂勾考核落实奖惩。 (通 讯 员:王 波) Tags:桃源 法院 部署 开展 作风 满意 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