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女子在赌博“斗牛”时觉得一男子在“杀猪”,便纠集数人威胁该男子赔9000元,并对其实施殴打。2013年5月6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文群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当地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
一女子在赌博“斗牛”时觉得一男子在“杀猪”,便纠集数人威胁该男子赔9000元,并对其实施殴打。2013年5月6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文群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当地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文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文群(绰号“牛卵子”),女,今年31岁,系株洲本地人。2012年9月19日晚上7点多钟,文群在株洲市芦淞区一麻将馆内赌博“斗牛”。当文群坐庄的时候,她发现一同参赌的董明志多了一张牌,文群就怀疑董明志在搞鬼“杀猪”,于是就打电话叫文强帮忙,文强接到电话后纠集“老表”和“胖子”(身份未查明)带着木棍一起赶往文群赌博的麻将馆。到了麻将馆后,文群、文强等人以被董明志“杀猪”为由,威胁董志明赔偿文群当天在麻将馆输掉的八九千元钱,董志明不愿意赔,“老表”和“胖子”便对董志明进行踢打,董志明被迫同意,从麻将馆李姓老板那里借了5000元钱给文群,事情才了。 接到报案后,2013年2月21日,公安机关在一麻将馆内将文群抓获,经审讯,文群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文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作者: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 易莎娜 刘常青) Tags:赌博 斗牛 杀猪 勒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