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男子在上班期间因迟到、打瞌睡等原因多次被领导点名批评,由此萌生了放火报复的想法。2013年4月1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雷鸣因犯放火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雷鸣,男,...
一男子在上班期间因迟到、打瞌睡等原因多次被领导点名批评,由此萌生了放火报复的想法。2013年4月1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雷鸣因犯放火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雷鸣,男,49岁,从2011年12月15日起在株洲市董家段中方物业南方印象管理处做保安,因为上班迟到、工作时间打瞌睡等原因,被物业管理处的主任多次在班组会议上点名批评,因此心生不满,萌生了用弹弓打小区汽车玻璃报复物业管理处的想法。 2012年9月20日,雷鸣在日杂店买了白色丝质手套,用一根铁丝自制了一个弹弓,捡了一裤袋子的卵石后蒙面来到地下车库,用弹弓打碎了三辆汽车的反光镜,却没想到业主并没有找物业管理处的麻烦。 雷鸣萌生了更加疯狂的念头,那就是放火烧小区楼房把事情搞大。随后雷鸣从加油站买了一小铁皮罐子的汽油装入小塑料瓶中。回到家里后,雷鸣又准备了白手套、打火机、手电筒、塑料袋等,带着汽油来到了上班的小区围墙外。为了掩人耳目,雷鸣将灰色塑料袋套在头上翻墙进入小区,带上手套走到了小区4栋的顶层电梯机房外,先后在16层的黄色木门处,13层的供水表和电表箱、管子的墙壁上,10层的供水箱的链接管子上,7层的电信柜子的粗线上等处泼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后窜至小区5栋地下车库将剩下的半瓶汽油淋到车库的五台摩托车上,用火机点燃并逃离现场。 2012年9月23日,公安机关将雷鸣抓获归案。在他家中搜查出当时作案的工具打火机、手电筒等物品并依法予以了扣押。经审讯,雷鸣对其放火的事实供认不讳。 (供稿: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 易莎娜 刘常青) Tags:男子 工作 懒散 批评 放火 报复 被判 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