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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永州一女子溺死2岁侄女 原因竟是想获死刑

时间:2017-09-13 08:06来源: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刘艳

 

潇湘晨报9月11日讯 近年来,因为抑郁症引发的自杀事件屡见报端。日前,永州零陵区也发生了一件悲剧事件,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的李姓女子将自己年仅2岁的侄女溺死。让人震惊的是,她的理由竟然是希望自己被判处死刑以达到自杀的目的。 9月11日,记者从永州市零陵区的一份起诉书获知,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于日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今年1月13日11时左右,患有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的李某在她居住的家中,看到2岁的侄女小刘在她的家中玩耍,于是产生杀死小刘,然后被判处死刑来达到自杀的目的的想法。于是,李某在她家中的地下室,将小刘按压到一个红色塑料桶内的水中,将小刘溺死。经鉴定,李某实施杀人行为时,具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2017年1月17日,李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在芝山医院被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民警带回调查。零陵区检察院认为,李某意欲杀人偿命以达到自杀的目的,故意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致一人死亡,经鉴定作案时具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李某系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同时适用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刘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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